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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工作举措起草说明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09-27 17:08:02
政策原文: 南开区人民政府印发南开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工作举措的通知

南开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工作举措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2017,以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工作举措》,经征求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全区25个单位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后,形成该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工作举措》包括明确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目标。提出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正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监管格局,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科室。落实《实施意见》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落实牵头部门职责。

第三部分: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南开区落实<实施意见>工作责任台账》《南开区落实<实施意见>承接市级机关工作任务台账》,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第四部分:强化业务培训。提出各部门要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知识结构、专业能力。

第五部分:加强政策宣传。提出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传播诚信理念,扩大政策法规市场主体和社会知晓度。

  

附件:南开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工作举措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23


南开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工作举措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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