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天津市泳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金陆航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景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永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公告
我局于2025年9月28日对如下单位拟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1、天津永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南开)文综罚告字〔2025〕第22号;
2、天津市景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南开)文综罚告字〔2025〕第23号;
3、天津金陆航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南开)文综罚告字〔2025〕第24号;
4、天津市泳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南开)文综罚告字〔2025〕第25号。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拟处罚决定各文书具体内容附后,你单位可到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取书面文本。
你单位如不服上述拟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本机关将在五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E座521室
联系电话:022-87875142
特此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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