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房屋征收决定(南开政征[2021] 1 号)
来源:南开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1-12-06 16:49

为落实天津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落后地段的旧城区改建工作南开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18日至1017在被征收范围内公示《南开区长江道26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0月18日公示《关于<南开区长江道26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590号)和《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17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的规定,南开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

征收范围为:东至假日酒店,南至长江道,西至华山医院、颂禹里,北至颂禹里。

注:以征收范围内四至图为准。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南开区长江道26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211129日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