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拟订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市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拟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住房和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本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资金管理,负责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及归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区从事房地产交易、商品房销售、房屋估价及房屋经纪等机构的管理。负责检查、治理和规范本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统计上报,价格分析和信息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负责本辖区商品房建设计划管理,推动落实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直管公产房屋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单位产房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履行物业管理行政职责,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执行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检测及提供加固处理建议,提出危房处理建议,提供房屋安全咨询服务。负责推动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区内土地储备整理和出让。负责住房和建设资金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住房和建设任务的实施。负责区内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与施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审查征收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征收项目实施前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定评估机构。负责拟订征收补偿方案。负责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协调政府各部门组织听证会。负责报请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负责组织单位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公示。办理拆房和渣土装运备案手续,监管拆房施工工地现场。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住房和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信息引领,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负责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新建。负责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科室;下辖6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天津市南开区房产服务中心
3.天津市南开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天津市南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5.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32.9万元、事业收入22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万元、其他收入41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83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63.6万元、其他支出4900万元。南开区住建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38836.5万元。
南开区住建委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3883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534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属天津市南开区房产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3年预算只包括财政保障的部分,而今年预算为全口径预算。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9833.6万元,占51.07%;一般公共预算12532.9万元,占32.27%;事业收入2200万元,占5.6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万元,占0.39%;其他收入4120万元,占10.61%。
南开区住建委2024年支出预算3883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534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属天津市南开区房产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3年预算只包括财政保障的部分,而今年预算为全口径预算。其中:基本支出8490.8万元,占21.86%;项目支出30345.7万元,占78.14%。
南开区住建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36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887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32.9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9833.6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36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887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63.6万元、其他支出4900万元。
南开区住建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97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6.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8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86.6万元,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86.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29.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整,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029.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4.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4.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19.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9.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6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1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13567.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26.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521.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146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10412.7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041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1633.4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63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563.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2563.6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12563.6万元,包括:老旧小区改造(项)9617.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23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63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南开区住建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90.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99.7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费、伙食费等2024年不属于基本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8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1万元、津贴补贴1312.3万元、奖金174.3万元、绩效工资14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万元、住房公积金1095.9万元、离休费17.5万元、退休费440.8万元等。
公用经费3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5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52.5万元、邮电费22万元、取暖费53.8万元、工会经费22.8万元、福利费8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万元等。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待费预算减少0.03万元。具体情况: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支出较稳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批复的招待费支出预算减少。
(一)总体情况。
南开区住建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9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 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49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9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4900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9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024年南开区住建委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南开区住建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6.54万元,包括办公费23.6万元、电费32.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取暖费20.93万元、招待费0.89万元、工会经费6.39万元、福利费34.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15万元。主要项目是:伙食费项目56.63万元,物业管理项目151.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
8312.06万元。
1.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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