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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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南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MB1646671B/2023-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南安生办﹝2022﹞7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开展2022年南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南安生办﹝2022﹞7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2212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22年南开区“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结合正在开展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深化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贯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严格落实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南安生〔20226号)中各项要求,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南开区落地生根。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并督促分管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二)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区政务新媒体和应急局“微信、微博”,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给予持续的转发报道并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条文及适用条件,加大安法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一)组织安全生产“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主题活动。6月至12月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区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注重总结凝练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岗位安全制度标准化流程,形成交流图文、短视频、安全提醒温馨标识等具有显著行业特色的经验成果,辐射带动全区各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案例曝光专项行动。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6月—12月期间,按照区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方案》(南安生〔20227)中相关要求,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领域曝光1个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作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积极转发市安委办制作并在市应急局官方抖音、公众号发布的“12350”系列宣传短视频,进一步鼓励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区安委办将组织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驻区企业在南开区长虹生态园,举办南开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各参加单位将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各类救援设备,现场解答市民安全生产相关问题。

(二)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区安委办联动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拓展“五进”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打造南开区的“五进”示范品牌。要进一步加强消地结合,针对辖区内突出安全问题,联合消防部门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联合共青团、工会、志愿者队伍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知识宣传等活动。围绕学校、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三)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科普原创作品展播活动,展播各类安全微动漫、微视频、宣传图文等科普作品。区安委办结合南开区区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特点,积极转载相关作品。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官网、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加以转发,同时用好繁华路段LED大屏、社区楼宇电子大屏等社会媒体,形成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区安委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于610日前报送联络员反馈表,628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活动开展视频、图片等电子版资料。(邮箱:nkqyjj_fxk@tj.gov.cn ,联系人:费宇翔,电话:58578611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2.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月工作落实清单




20226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南开区202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职务


联系方式




联络员


职务


联系方式




传真


电子邮箱



注:请于610日前将此表邮箱:nkqyjj_fxk@tj.gov.cn








附件2

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月工作落实清单

序号

单位

落实清单内容

1

区城管委

推动监督分管领域单位,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2

区住建委

推动监督建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3

区教育局

落实安全“进学校”活动,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

4

区民政局

推动监督养老机构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5

区商务委

推动监督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指导具有LED大屏播放条件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播放宣传视频。

6

区应急管理局

推动监督危化品经营单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7

区国资委

推动监督分管领域单位,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8

区卫健委

推动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9

区体育局

推动监督分管领域单位,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0

区文旅局

推动监督分管领域单位,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1

12个街道办事处

推动监督社区,开展《生命重于泰山》集中观看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注:以上各单位落实清单内容完成情况请按以下样式填写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 )场,参与( )人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人( )人次,并配活动开展图片,于628日前与活动总结一并报送区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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