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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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成立南开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采集场所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MB1722072J/2023-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南卫财〔2021〕177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成立南开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

采集场所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委属各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科室:

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集场所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要求严防因医疗废物泄漏造成疫情防控失守,根据我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成立南开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集场所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 区卫健委副主任            

长:委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冯凯南  区卫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  财务审计科、医政医管科、区卫健综合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中心、委属各医疗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主任由委财务审计科副科长方言和卫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冯凯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李鉴和卢亦扬担任,负责传达上级部门各项指示要求,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工作衔接以及相关文件起草和归档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财务审计科:根据市、区指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定期组织针对核酸筛查的培训演练,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反映出的问题科学更正,不断强化对收集、包装、转运、暂存等工作流程的衔接和安全管理。

医政医管科:负责按照医院感染防控标准,分析研判大规模核酸检测期间医疗废物管理中易发多发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足量准备核酸检测采集场所医疗废物处理过程所需医疗物资,协助委相关部门对各采集场所、转运工具和暂存场所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领导小组研判并督促整改。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核酸检测采集场所医疗废物处理整体消杀工作。

委属各医疗机构:根据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核酸检测筛查采集场所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落实筛查前医疗废物容器、警示标签、转运车辆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做好人员管理、风险管控和工作衔接,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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