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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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南开区文件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预防性健康体检收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1120104MB1722072J/2020-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财务〔2017〕168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预防性健康体检    

收费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于      2017        4        1    取消或停征部分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涉及我委取消项目为预防性体检费。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经与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沟通,现将原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预防性体检检查、卫生许可证发证、餐饮业监测管理工作及规范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卫财〔19992号)文件中一、预防性健康检查部分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区卫生计生委协调区级财政予以保障。其他有关事项待市财政局和发展改革委出台相关规定后执行。    

本文自2017 4 1 日起执行。    

             

       

             

           2017412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     4     13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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