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开区建设短期避难场所—天津市第二十五
中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开政办函〔2025〕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建设短期避难场所—天津市第二十五中学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南开区建设短期避难场所
—天津市第二十五中学项目实施方案
应急避难场所是政府和社会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时紧急疏散及临时安置的主要场所,是加强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南开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突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结合南开区实际,选定天津市第二十五中学作为区级短期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目标任务
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应急避难场所 分级及分类》《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应急避难场所 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等规范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划定应急功能区、完善应急设施、储备应急物资设备,并制定相应应急疏散预案,进一步提高综合防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天津市第二十五中学短期避难场所,占地面积约23亩,规划有效避难面积14050平方米(室外9200平方米,室内4850平方米),可供4000人(室外2600人,室内1400人)疏散避险。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原则
(一)均衡布局,就近安排。体现应急、分散、集中、有序的要求,短期应急避难场所服务半径为2.5公里以内,步行30-40分钟内可达,使群众在发生突发性灾害事件时,能够安全、迅速到达避难场所。
(二)因地制宜,安全便捷。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改造,或与上述场所的新建紧密结合,通过增建必要应急设施,使之具备避难安置的功能。应急避难场所要具备良好的疏散和进出通道,保证群众在实施紧急避难时能迅速到达避难场所,方便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安置受灾群众以及在应急时提供各项生活及救助保障。
(三)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坚持平灾结合,依托现有场地及基础设施,以不改变原有场地的既有功能,不影响原有场地平时使用为基本原则。平时服务于学校的教学功能,发挥其原有的教育作用;灾时按照《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2.《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设计规范》(GB21734-2008);
3.《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2021年版);
4.《应急避难场所 术语》(GB/T 44012-2024);
5.《应急避难场所 分级及分类》(GB/T 44013-2024);
6.《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GB/T 44014-2024);
7.《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DB12/T 1031-2021);
8.《应急避难场所 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YJ/T 26-2024);
9.《应急避难场所标志》(DB12/330-2007)。
四、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要求
(一)规划建设方案
1.应急管理区。利用学校既有建筑(广播监控室,约50平方米)作为应急管理区。平时按照其日常功能使用,灾时启用后即转换为应急避难指挥中心区。上述房间内备有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和网络接口,并配备有监控和广播设备。
实施措施:利用学校现有综合楼内广播监控室作为应急管理区,现有设施设备满足规范要求。
2.应急宿住区。利用学校教学楼、综合楼、运动场等室内外空间作为应急宿住区,其中室内3500平方米,室外5300平方米,共计8800平方米。平时按照原有功能使用,灾时避难场所启用后,周边群众可在此区域或按指定位置应急宿住、搭建帐篷等,临时居住。
实施措施:利用教学楼、综合楼、运动场等室内外空间作为应急宿住区,制作相关指示标识,灾时室外搭设帐篷、使用折叠床、枕头、毛毯、毛巾被等就寝,室内使用防潮垫、睡袋等就寝,其他生活必需品、食品采用与周边大型超市以协议合作的形式来保障,同时配备防疫消杀物资和测温枪等物品。
3.应急物资储备区。利用学校操场西北侧空地约100平方米作为物资储备区。其中建设集装箱式物资库约50平方米,用于储存应急物品如被服、装具、应急照明及其他必要工具等物资;利用现状空地约50平方米,作为物资调配及发放场地使用,保障紧急情况下避难场所内抢险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实施措施:利用学校操场西北侧空地建设集装箱式物资库约50平方米。挂牌设置应急物资储备区,并按照《应急避难场所 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中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参考清单购买存放帐篷、手电、扩音器、移动厕所、五金工具箱、灭火器材等应急物资。
4.应急医疗卫生区。利用学校综合楼现有医务室及入口空间,面积约100平方米作为应急医疗卫生区,用于集中的医疗救援与公共卫生保障,包括快速救治伤员(如止血、固定、分诊转运)、防控传染病传播(通过消毒隔离、卫生监测)、管理慢性病患及特殊群体需求,同时开展心理疏导以缓解灾后心理创伤,并通过健康宣教、资源协调和数据监测维护环境卫生、优化应急响应,最终降低次生健康风险、稳定社会秩序,确保避难人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实施措施:利用学校现有医务室或楼内入口空间,设置相应应急标识,配置诊察床、应急急救包、医疗垃圾桶等医疗物资。
5.应急集散区。利用学校南侧入口广场及绿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作为应急集散区,为突发事件中的受灾群众提供安全、有序的临时集中与疏散空间,确保人员能够高效分流、避免混乱,同时便于救援力量统一指挥和物资分发,最大限度减少二次伤害,保障公共安全与应急响应效率。
实施措施:利用学校南侧入口广场及绿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作为应急集散区,设置相关标识牌。
6.应急保障车辆停车场。利用学校西门外道路空间约2400平方米,灾时通过交通管制,保障消防车、救护车、物资运输车等车辆快速抵达并有序停放,提高应急响应效率,保障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到位,同时避免车辆无序停放占用疏散通道,维护避难场所的安全与秩序。
实施措施:在学校西门入口处设置应急保障车辆停车场,树立标识牌,保障应急避险时停车需求。
7.防疫隔离区。利用学校西门周边空地约50平方米,灾时通过搭建帐篷,为传染病疫情防控提供防疫隔离功能,设置防疫隔离点,配置卫生防疫、消杀防护等设备及物资。
实施措施:在学校西门入口处附近设置防疫隔离区标识牌,储备隔离区帐篷、消杀器械等应急物资。
8.清洁盥洗区。利用学校教学楼内各卫生间作为清洁盥洗区,面积约500平方米。
实施措施:日常维持原功能,灾时启用后为避难人员提供清洁盥洗功能。
9.餐饮服务区。利用学校现有厨房及餐厅作为餐饮服务区(位于教学楼地下),面积约700平方米。
实施措施:日常维持原功能,灾时启用后为避难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功能。
10.垃圾储运区。利用学校南门及西门周边空地约50平方米,作为垃圾储运区。
实施措施:日常维持原功能,灾时启用后为避难场所提供临时垃圾存储及转运功能。
(二)应急培训及演练
对辖区内相关街道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及志愿者就避难场所的建设方案、启用预案进行培训,常态化开展应急避难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场所启用预案实战演练,优化响应流程,全面提升应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与高效处置能力。
(三)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学校共同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
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避难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应急避难场所启用职责分工、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更新等。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