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南开区政府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南开区文件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40001527170/2025-0002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南开政办发〔2025〕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开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南开政办发20255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9



南开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为做好我区2025年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把食品安全防线,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力守护全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天津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压实各方责任

(一)强化综合协调

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食药安委”)综合管理、协调指导作用,调整区食药安委成员组成,完善区食药安委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健全成员单位间风险会商机制。(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配合)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区食药安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部门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超市、商业综合体、大型酒店、旅游景点、集中用餐单位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等重点食堂的日常管理,落实陪餐制。(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各环节监管

(五)加强源头治理

加强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严格立案查处。持续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在存储期间对区级储备粮进行半年一次的常规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区发改委(区粮办)负责〕

(六)加强生产经营监管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完成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工作任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加强对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开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清真食品备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配合〕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加强特殊食品监管

扎实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严查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虚假宣传及欺诈销售等方面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公安南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提升餐饮质量安全

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红黑榜”形式对外公示。防控网络餐饮风险,规范连锁餐饮企业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推动古文化街集合商圈食商文旅融合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楼街道办事处配合)

加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城管委负责)

(九)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规范大宗食材采购,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推动恢复校内食堂供餐,广泛采用“桶餐到校+校内分餐”模式。对学校食堂、校外配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十)强化监督抽检

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930批次,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和区域,完善“常规+专项+应急”抽检机制,进一步提高抽检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严格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稳妥公布抽检信息,强化结果运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强化风险监测

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水产品中副溶血性弧菌全链条风险监测,组织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通报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加强宣贯解读。(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从严惩处违法犯罪

(十二)治理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食品安全领域“保安全惠民生工程”和“铁拳”行动。重点对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订餐、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等领域,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品种,“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餐饮等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幽灵外卖”等隐蔽违法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三)严处犯罪行为

开展“昆仑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品、新型衍生物,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打击工作。(公安南开分局负责)

强化行刑衔接、信用惩戒,增强打击合力。强化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扩大执法震慑效应。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推进“类案同罚”。(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治理水平

(十四)强化信用监管

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涉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并进行公示。强化智能执法终端应用,对各类主体进行风险分级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加强智慧监管

持续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进一步提高社会餐饮覆盖率,加快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堂的工程建设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能力建设

组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专业性科学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七)完善应急保障

修订《南开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妥善处置舆情事件,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及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科学制定保障方案,合理配置人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促进高质量发展

(十八)推动食品产业提升

支持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立项研究,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区科技局负责)

对老字号食品企业开展指导帮扶,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深入推进社会共治

(十九)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消费提示、科普知识,宣传监管成效,形成宣传矩阵。持续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公众参与

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强化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市、区两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本监管计划,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抓好推动落实,保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网站建设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