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区卫健委拟定的2020年南开区20项民心工程
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开政办函〔2020〕4号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为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20〕4号)、《市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公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津卫科教〔2019〕247号)、《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津卫科教〔2020〕300号)和《中共南开区委办公室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2020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南党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顺利完成2020年天津市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任务,使公众真正掌握心肺复苏技术,能够现场实施有效救助,降低心源性猝死率,为健康南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区卫健委特制订《2020年南开区20项民心工程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南开区20项民心工程
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落实2020年天津市及南开区20项民心工程——提升急救服务能力项目任务,按照《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20〕4号)、《市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公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津卫科教〔2019〕247号)、《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津卫科教〔2020〕300号)和《中共南开区委办公室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2020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南党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确保2020年我区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 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把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方针转化为保障民生的实际行动。针对心源性猝死人数不断上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通过开展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推进公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标准化培训,使公众真正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开展公众心肺复苏技术推广培训,加强公众心肺复苏技术公益性宣传,增强公众参与心肺复苏救助意识,引导公众规范实施心肺复苏救助,提高心脏骤停患者公众现场救助参与率,助力我区公众健康事业发展,服务健康南开建设。
三、工作任务
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包括标准化培训和技术推广培训两类。
(一)标准化培训(任务目标5000人)
1.培训任务
在创设的真实场景中,借助多媒体培训设备,以及复苏模拟人和现场辅助救助设备等,采取边学边练的小班制教学模式,按照标准化教材和培训流程,培训导师带领和指导学员分模块进行学习,学会和掌握公众心肺复苏基本技能,在需要时能够对心脏骤停患者实施及时规范的救助,培训与考核总时长各为半天,培训、考核按标准化流程实施(附件2)。报名参加标准化培训的人员须有学习公众心肺复苏技能需求,身体健康,无妨碍参加技能培训的相关疾病,年龄不超过60岁。
培训、考核和能力评定费:500元/人,原则上从机构职工教育或工会活动等经费列支。
2.项目单位任务目标
在卫生、教育、科技、公安、交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因职业因素与心脏骤停事件接 触较密切的人群中率先普及标准化培训。
(1)卫生系统。使心脏骤停高危因素患者家属及亲友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区卫生健康委)
(2)公安系统。40%公安干警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其中社区民警、交通现勤民警等100%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公安南开分局、南开交警支队、区卫生健康委)
(3)教育系统。20%在职教师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其中体育教师100%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鼓励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4)体育系统。所有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相关工作人员100% 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鼓励运动健身场所设立心肺复苏技术培训项目,鼓励健身教练具备公众心肺复苏培训导师能力。(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5)企事业单位。将公众心肺复苏培训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参加心肺复苏技术培训。(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
(6) 重点单位。科普基地专职讲解人员50%以上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的工作人员10%以上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区科技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
(7)各级党政机关重点部门公务员20%以上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全区各机关单位)
(8)各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街域内成立工会单位的工作人员具备心肺复苏技术能力,共计培训1500人。(各街道办事处)
(二)技术推广培训(任务目标:6000人)
在心肺复苏技能标准化培训之外,由区卫健委提供师资,各项目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心肺复苏技术推广培训,普及心肺复苏知识,进行心肺复苏技能操作演示,开展受众体验等活动,提高心肺复苏技能公众普及率和知晓率。技术推广培训作为公益性项目,向行业、单位、社区人群免费提供,时长不少于0.5小时/场次。
四、时间安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我区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计划于4月底开始,按照培训计划(附件3)分阶段持续推进,至10月完成全部任务指标,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如有计划调整,另行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是健康南开建设的重要基础,政府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为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市级工作要求,成立“南开区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推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项目建设,依照“参训培训都要抓,两环节都要抓实”的原则,将培训工作横向联络和纵向延伸,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到南开区培训基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进行标准化培训;二是成立公众心肺复苏技术推广培训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公众开展心肺复苏技术推广培训。
各项目单位要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会活动等项目,建立组织管理体系,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落实;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任务目标倒排工期,为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创造条件,快速推进培训有序高效开展。同时结合实际需求,组织职工、家属等参加心肺复苏技术推广培训。重点领域将具备心肺复苏技能列入员工从业的必备条件。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项目单位主官要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对落实任务指标 “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按照项目任务清单,逐级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列入目标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把心肺复苏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抓牢、做实、落地,保障培训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四)完善保障机制
各项目单位应将心肺复苏培训经费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或工会活动经费,提供专项经费保障。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参与紧急救助服务事业,公益捐赠依法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开展广泛项目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动员相关单位,共同构建公众心肺复苏宣传教育网络,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心肺复苏公益性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知识。充分利用公共多媒体设施,在医疗机构、科普基地、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的地方,定期播放心肺复苏宣传片,积极举办公益性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公众心肺复苏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
1.各项目单位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清单 |
2.公众心肺复苏技能标准化培训工作流程 | |
3.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计划 |
附件1
各项目单位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任务 |
任务内容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间 |
1 |
加强组织领导 |
1.1各项目单位建立本系统内的纵向组织管理体系,落实系统内各单位培训工作主体责任。 |
成立本系统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项目组织框架图,明确项目培训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
立即启动 |
1.2将培训工作纳入系统内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会活动等项目。 |
体现在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并对应于职工教育计划或工会活动安排。 |
立即启动 | ||
2 |
强化责任管理 |
2.1设专人按照工作职责,具体推动培训各项工作落实。 |
制定项目培训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
立即启动 |
2.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动会,总结计划落实和完成情况,进一步推动落实培训工作。 |
在工作推动会召开前向区卫健委报备,提供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和主要议程,通知、签到、照片、会议记录等会议资料存档备查。 |
每季度至少1次 | ||
3 |
落实任务目标 |
3.1明确分类参培任务,标准化培训优先安排,组织开展技术推广类培训。 |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月进度表。 |
立即启动持续推进 |
3.2细化落实各类别培训任务目标,根据年度计划和月进度,及时组织人员完成报名工作。 |
按照项目培训计划,协调确定参训人员培训基地、班次和培训时间,保障和督促学员按期参加培训。 |
立即启动持续推进 | ||
3.3实施人员参训报名、技能培训、考核实施、评定结果等工作指标落实情况的动态化管理。 |
实现培训工作指标工作日统计,周小结,月汇总,季报告。 |
立即启动持续推进 | ||
4 |
完善机制 保障 |
4.1遴选和推荐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有责任心、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参加培训。 |
保证遴选工作向心脏猝死患者接触多的工作岗位和具备从事心肺复苏技术培训潜力人员倾斜。 |
持续推进 |
4.2落实本系统人员参加项目培训经费保障。 |
及时组织学员报名,足额划拨或缴纳培训经费。 |
持续推进 | ||
4.3建立项目监督、考核机制,分析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主动接受考核监督。 |
按时提交项目培训周小结、月汇总、季报告,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自查自评。 |
持续推进 | ||
4.4建立心肺复苏技术培训激励机制,挖掘、宣传和表彰典型经验、先进人物、优秀事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
定时举办年度培训总结表彰活动,活动情况报区卫健委,会议材料存档备查。 |
持续推进 | ||
5 |
加强宣传引导 |
5.1将心肺复苏技术培训列入重点宣传工作。 |
心肺复苏技术培训在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中体现。 |
持续推进 |
5.2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公众心肺复苏技术和项目建设成果和优秀业绩。 |
在办公或公共场所定期播放公众心肺复苏宣传片,举办公益性活动,发放宣传册页,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行制作项目宣传片。 |
持续推进 | ||
5.3总结和推广组织培训和培训效果成功的经验。 |
提交培训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 |
持续推进 | ||
5.4将心肺复苏技能列入员工从业的必备条件。 |
在本系统各单位人员招聘或岗位竞聘条件中体现。 |
持续推进 |
附件2
公众心肺复苏技能标准化培训工作流程
(区相关委办局)
一、建立下属单位
由市委办局或区卫健委在“HQCC中国公众心肺复苏认证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建立区各委办局账户,建立后相对应的区委办局方可登录和使用。区委办局建立其系统内各单位账户,建立后各单位方可登录和使用。账户信息包括单位信息和负责人信息等。
凡派送学员的区委办局及其系统内各单位,统称为“学员派送单位”。
二、组织报名和缴费
各学员派送单位完成各自报名及缴费工作,详见“学员派送单位”培训工作流程。
三、监督培训情况
定期登录管理系统,监督本系统各学员派送单位报名、缴费、培训、考核等情况,督促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其中,区卫生健康委监督区委办局培训任务落实情况。
公众心肺复苏技能标准化培训工作流程
(学员派送单位)
一、报名和缴费
学员派送单位完成各自报名及缴费工作。
(一)集体报名、集体缴费方式
1.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登录“HQCC中国公众心肺复苏认证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发布派送计划。填写派送计划相关信息、导入报名表后,平台中显示“待缴费”。
2.学员派送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培训费用转入第三方认证机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账号:11050137360000000078。
3.缴费完成后,请完善报名表中的缴费信息及开票信息,将报名表发至swjwxffs@tj.gov.cn,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核对缴费记录,按照报名表中缴费信息修订平台中学员缴费状态,并发送电子发票。
4.学员派送单位完成报名和缴费后,参训学员通过个人手机关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可预约课程。
(二)集体报名、个人缴费方式
1.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发布派送计划。填写派送计划相关信息、导入报名表后,平台中显示“待缴费”。
2. 学员通过个人手机关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绑定手机号码(需与报名信息一致),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完成缴费,平台自动修订学员缴费状态。如需索要发票,可在公众号中“我的——缴费记录”中点击发票申请,输入开票信息和发票接收邮箱。电子发票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相应邮箱。
3. 缴费完成后,学员通过手机端预约课程。
二、选班、预约课程与培训信息的获取
(一)集体定向选班,个人预约课程
1. 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与培训基地联系,发送本单位派送计划、培训名单,与基地确定定向培训班次。
2. 培训基地发布定向班次,关联到相应的派送计划。
3. 学员关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绑定手机号码(需与报名信息一致),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选择指定的班次预约课程。微信推送约课成功消息后,即可显示班主任联系方式。
(二)个人自由选班,预约课程
学员个人报名,可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选择班次预约课程,微信提示缴费。缴费成功后,在培训基地发布的课程中选择适合的班次进行约课,微信推送约课成功消息后,即可显示班主任联系方式。
三、监督培训情况
定期登录管理系统,监督本单位报名、培训、考核、缴费等情况,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公众心肺复苏技能标准化培训工作流程
(学员)
一、培训流程
(一)报名、缴费和课程预约
1. 集体报名、缴费和约课方式
各学员派送单位集体报名和缴费的学员,各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会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并完成集体缴费。缴费后,各学员派送单位与培训基地确定培训学员名单及培训班次。
学员关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绑定手机号码,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选择指定的班次预约课程。微信推送约课成功消息后,学员可以在“课程--我的课程”中查看已经约过的课程及历史约课记录,并显示班主任联系方式。
2. 集体报名、个人缴费和约课方式
各学员派送单位集体报名但个人缴费的学员,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填写。
参训学员关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完善个人资料,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并绑定手机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成后,学员在“课程管理--课程预约”中选择培训基地、班次及时间,预约课程并完成报名缴费。微信推送约课成功消息后,学员可以在“课程--我的课程”中查看已经约过的课程及历史约课记录并显示班主任联系方式。
3. 个人报名、缴费和选班方式
参训学员关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授权后完善个人资料,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并绑定手机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成后,学员在“课程管理--课程预约”中选择培训基地、班次及时间,预约课程并完成报名缴费。微信推送约课成功消息后,学员可以在“课程--我的课程”中查看已经约过的课程及历史约课记录并显示班主任联系方式。
(二)参加培训
1. 参训学员按照预约课程规定的时间,提前15-30分钟到达报名的基地参加培训。请带好已绑定“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的个人手机,并确保培训期间电量充足。
2. 学员在导师带领下,在课程开始前和结束时,扫码完成课程签到和签退,方可认为参加培训有效。
3. 心肺复苏课程中有很多实践练习,身体不适宜者请择期参加培训。参训学员着装便于技能训练,女学员不要穿裙装和高跟鞋,其他要求详见“天津CPR”微信公众号。
二、考核和能力评定流程
为确保培训质量,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实行“培训与考核相分离”的管理模式,考核原则上应在完成标准化培训1周后且不超过1月内完成。考核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考核报名
1. 单位组织,集体参加考核
各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与考核基地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及地点并通知学员参加考核的具体信息,确保本单位学员完成标准化培训1周后,能够及时参加考核,督促学员按时到考核基地参加理论测试及操作考核。
学员本人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的“考核管理--考核预约”中选择考核基地、考核场次及考核时间,预约考核课程。微信推送考核预约成功消息后,即可显示考核相关信息。
2. 单位组织,个人参加考核
在标准化培训完成1周后,学员本人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的“考核管理--考核预约”中选择考核基地、考核场次及考核时间,预约考核课程。微信推送考核预约成功消息后,即可显示考核相关信息。
(二)技术能力考核
学员获取参加技能考核的信息后,在约定考核时间前15-30分钟,到达考核基地参加技能考核,请带好已绑定“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的个人手机,并确保培训期间电量充足。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着装等要求同标准化培训。
技能考核分为理论和操作考核两部分。学员用已绑定“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的个人手机,参加线上考核,现场网上答题。操作考核按照标准化培训的心肺复苏步骤和技术规范在复苏模拟人上进行操作,两位考官同时评分,学员完成考核。
(三)能力评定证书的获取
技能考核完成后,第三方机构对公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考核的评定结果予以确认,考核结果可在“天津CPR”微信公众号“我的--个人中心”查询,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心肺复苏技术能力评定证书。
三、其他帮助事项
(一)培训具体操作流程
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及学员对具体操作流程有疑问,请先登录管理平台或“天津CPR”微信公众号,参阅“公众心肺复苏标准化培训操作指南”。
(二)管理平台电脑端和个人手机端
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及学员对管理平台或“天津CPR”微信公众号的使用有疑问,请联系平台管理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96635。
(三)缴费与发票开具
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及学员对缴费和发票开具有疑问,请联系第三方认证机构润标天泽国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姗姗,联系电话:15302113569。
(四)培训和考核
学员派送单位负责人及学员对培训、考核有疑问,请联系相应培训或考核基地班主任或考核管理员,联系方式在报名时获得。
附件3
公众心肺复苏技能培训计划
序号 |
时间 |
标准化培训 |
技术推广培训 |
1 |
2020年5月 |
1000人 |
1200人 |
2 |
2020年6月 |
1000人 |
1200人 |
3 |
2020年7月 |
1000人 |
1200人 |
4 |
2020年8月 |
800人 |
800人 |
5 |
2020年9月 |
800人 |
800人 |
6 |
2020年10月 |
400人 |
800人 |
7 |
共计 |
5000人 |
6000人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