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部署
要求赋予街道建议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发改字〔2024〕8号
各有关单位、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深化落实街道“五权”,制定《关于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部要求赋予街道建议权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部署要求
赋予街道建议权的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实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全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更好赋予各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建议权,不断强化街道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实施“十项行动”为重点,按照区委“一三二一”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有力保障街道在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形成科学有效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推进南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议权涉及范围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等。
2.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的重大调整。主要包括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包联服务企业名单确定等。
3.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全区范围以及各街道街域内主导产业确定,各街道街域内商务楼宇“一楼一策”打造意向,重点企业落户等。
4.区域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民心工程及各民生领域惠民项目(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家装电梯等),其他各类街道、社区、居民关心关注问题的相关重点项目。
三、工作流程
(一)征求街道意见建议的流程
1.建议权涉及范围的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应在重大事项前期研究和推动实施过程中,依托现有工作机制、工作流程,通过专题会议、书面征询、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征求街道、社区的意见建议,把征求意见的过程作为与街道社区充分沟通、统一认识的过程。
2.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向区政府提供向街道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
3.在重大事项决策后,要联合属地对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基层执行的工作指导,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调整。
4.街道可以根据重大决策的工作进度安排,结合辖区的实际需求,主动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二)征求街道意见建议的时限
在征求街道意见建议过程中,应当保障合理的研究反馈时间。涉及紧急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意见建议征集;其他非紧急事项,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意见建议征集。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意见建议征集,街道可事先与职能部门做好沟通,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期。
(三)意见建议的反馈
各部门应当对街道关于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作为优化完善决策的重要参考,做好意见建议回复工作,形成工作闭环。回复时可以采取电话沟通、当面沟通、书面回复等形式;如果对街道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应予以书面反馈,说明不予采纳的原因或依据并得到街道同意。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街道要深刻领会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要意义,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将赋予街道建议权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切实明晰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动态调整清单。建立街道建议权工作清单,明确事项和责任分工。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街道可根据居民群众所需所盼,研究提出需要参与建议权的工作事项,经与事项主管部门充分研究,并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审定后调整,原则上每年初调整一次。
3.深化工作成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街道建议权工作,将其作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在听取民声、征集民意、汇聚民智上下足功夫,以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议事项窗口媒介,更好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水平。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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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