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1年7月16日,《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在备案审核过程中,根据市司法局备案审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南开区应急局组织对《天津市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为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结合南开区实际,南开区应急局组织对《天津市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2021年7月16日,《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在备案审核过程中,市司法局提出一些意见建议,故根据《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
《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在收到天津市司法局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后,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带领区司法局及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至天津市司法局立法四处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天津市司法局立法四处所提出的相关问题的具体内容,研讨交流后,形成最终修订意见。
三、主要修订内容
《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突发事件分类分级、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恢复与重建机制、预案管理、附件等部分内容。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