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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9-05-23 17:28:18
政策原文: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我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主要依据,为降低污染峰值、保护公众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不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我区再次组织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新《预案》经区政府同意,于2019年5月6日正式印发实施。此次《预案》修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

  一、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

  一是新修订的《预案》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黄、橙、红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取消原有的蓝色预警,改为由生态环境部门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是将原橙色预警启动条件“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二、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调整

  一是在公众健康防护方面。在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分别列出健康防护指引、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公众健康防护的提醒。

  二是《预案》对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强制措施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一厂一策”的减排措施和强制扬尘管控措施。

  三是因机构改革,在《预案》中对一些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部分职责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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