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开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
实施方案起草的说明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解决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在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起,天津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3月2日,《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根据该实施方案,4月6日南开区第4次区长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南开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会议要求,同时,根据相关区领导变动等实际情况,区老旧住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对原《南开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形成《南开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南开区计划在2017年至2019年三年内对区内1999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的547个片区、27.17万户、1827.14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进行改造。
三、涉及范围
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主要指上世纪末前建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的住宅房屋。远年住房特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商品房、少量公产房等(含平房)。
主要分为三类:
1.已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的小区和住房:涉及401个片区、1430.20万平方米、2973幢、23.07万户,面积占总量78.28%。
2.未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的小区和住房:涉及84个片区、392.416万平方米、927幢、3.99万户,面积占总量21.48%。
3.平房片:涉及62个片区、4.52万平方米、0.11万户,面积占总量0.24%。
四、改造项目
此次改造主要涉及消防、电梯、燃气、二次供水、供电、路灯、井盖、甬路、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11大类、29项、76子项的3298个安全问题。
五、整治方式
1.已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的小区和住房,补足11大类、29项、76子项的安全短板。
2.未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的小区和住房,在做好11大类、29项、76子项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补足安装对讲门、健身设施、楼内下水管道改造等功能短板。
3.平房片做好消防、燃气、井盖、甬路、路灯、老化线路及配电箱、围墙、外檐、严损房屋9大类安全问题整治工作。
六、执行标准
所有实施项目执行质量技术标准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验收标准依据国家 、我市相关工程验收标准及《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程导则》。
七、新旧改造差异
我市在2012-2015年,利用4年时间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进行综合提升改造,重点集中在居住功能方面,南开区对404个小区、1433万平方米进行综合提升改造。通过改造,南开区23万户居民直接受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上一轮改造,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旧楼区提升改造没有覆盖全部老旧住房。一些超出设计年限未经加固处理的楼房、危损房屋、平房片和部分远年商品房小区未纳入提升改造。尤其是未纳入棚改的散片平房、未建立维修资金的远年商品住房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电梯、消防、燃气、二次供水及阳台外檐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由于当时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对房屋及各类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全面彻底解决。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燃气户管改造、阳台和严损房屋加固均未全覆盖。三是安全长效管理责任未落实。部分老旧住房和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因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未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产权人的责任意识和维护意识不强,使得改造后的电梯、消防等设施又出现新的安全隐患。据此,市政府决定以上不足作为这次改造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八、惠民措施
这次改造将围绕上述四大功能开展,主要包括:消防、电梯、燃气、二次供水、供电、路灯、井盖、甬路、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11大类、29项、76子项安全问题。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百姓对老旧住房的居住要求,远年住房(也就是未实施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住房)将在做好安全问题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居民自己的意愿和选择,补足楼内下水管道、安装楼道照明等34项功能短板。可以说,这次改造工作的重点落在解决居住安全问题上,但又包括补足功能短板等需求,最基本的目标就是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守住群众居住安全底线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让广大城乡居民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南开区房管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