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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12-28 18:05:00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办的业务指导下,克服“疫情”困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一线执法科室执法行为,以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有关标准要求为工作标准,狠抓政策法规落实,确保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高度重视联合检查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责任科室严格按照市场监管局要求,积极报送信息、认真参与检查,落实好联合检查工作,2020年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公安南开分局、区税务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加,对辖区内危化品经营单位(不带储存)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共检查6家单位并将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在我局官网公布。

2.加强信用监管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和《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津安监管法〔2017〕59号)的规定,每月按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单位及其人员名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津应急【2019】4号)”要求,明确监管界限并将八大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考察范围,对涉嫌失信行为的相关单位绝不姑息,严格执法,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20年我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单位和人员为零。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局积极配合做好全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疫情期间保障各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行政执法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提高服务意识,对发现的隐患以督促整改为主。在区发改委和区商务局协助下,区应急局对提出复产复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复工企业复工前隐患排查、员工安全教育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出动30车次、累计派出60人次、帮扶指导楼宇80座、企业61家,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双到位”。

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原则,严格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后果和立即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容错机制,严防执法“一刀切”现象。对立案企业进行行政罚款处罚时严格遵循自由裁量标准,对配合执法工作积极整改的企业进行自由裁量的下限处罚,2020年我局对44家违规单位下达了行政罚款处罚决定书,没有因处罚裁量标准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加强事前公开,在南开政务网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及其他类别的权责清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戴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并就执法活动向被检查对象告知说明,能够以执法文书告知的,应当出示执法文书。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的要求,使用统一的制式行政执法文书。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开,依托南开政务网,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示行政罚款处罚案件44件。

2.全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一线执法科室配备20台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活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取消纸质执法文书全面使用执法终端,利用天津市应急执法管理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规范音像记录,以执法科室为单位,对音像记录进行编号,编号与执法文书编号的规则一致,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法制宣传科,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我局法制宣传科设置两名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三是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点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四是明确审核责任,我局法制审核是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没有经过法制审核的,各执法科室不得作出执法决定,2020年法宣科共对44件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行政罚款处罚进行了法制审核,确保上述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2020年为了适应“疫情”防控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了对一线执法人员疫情防控教育,了解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对全区各疫情防控隔离点和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同时我局组织一线执法科室干部积极参加由市应急局组织的工贸危化、防灾减灾等专业技能业务培训班,分6次举办了针对街道公共安全办和安委办成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的业务培训。通过上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能力和全区基层安全管理水平。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由于疫情原因,一些法治宣传培训活动被迫推迟、转为线上、内容和规模缩水乃至取消,活动质量有所下降,宣传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二是对局执法人员培训不够充分,执法人员培训缺少全盘性统筹性规划,思路不够清晰,培训内容与当前安全形势结合不够紧密,培训质量不够高,培训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2020年南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学习11次,纳入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4月14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关于新时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专题辅导报告。6月23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民法典》开展集中研讨交流。9月15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0年)》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开展集中研讨交流。10月27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专题辅导报告。12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开展集中研讨交流。

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月15日召开班子会学习研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持续开展疫情期间安全服务保障检查,加大对重点点位、隔离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疫情初期带队到区疑似病例隔离区提供重点点位的安全服务,对加油站进行了安全指导检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1月31日至2月8日由局领导带队共出动14组28人次对我区疑似病例隔离区、超市卖场、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服务。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确保政府赋予的职能依法得到履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好法治宣传培训活动;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制定完善并落实好培训计划,配备完善执法装备,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执法平台和移动执法系统的技术特点,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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