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基层治理智能化程度反映了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基层治理数据建设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也暴露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治理数据平台功能需优化,统计、生成、服务等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二是数据平台欠整合,有限的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大量开展台账数据录入核验等工作;三是基层在数字化转型中存在技术困难和网络安全问题。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重视顶层设计,强化协同统一规划。加强基层治理数据建设向系统性、协同性和集成化发展。应统一规划推进,迫切需要一体化方案,注重顶层设计,整合独立平台,破除“数据孤岛”,打通纵向和横向数据界限,形成一体化平台。优化接入端口、统一标准,以推动数字存储、信息抓取、数据统计、信息流转等基层治理工作效率,加快提升基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二是加强数据平台功能建设。基于庞大精准的数据基础,应逐渐拓展应用场景,以智能管理系统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完善“数字化查询、数字化服务、数字化处理、数字化办理”等基本智能管理功能。拓展群众代办、许可认证、人员定位、服务通知等功能模块,为基层减负增效。还可以为通讯联络、医疗养老、健康管理、社区食堂、家政家修、托幼托育、停车管理、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提供有效参考。
三是完善机制建设。健全数据采集应用机制、层级管理机制等建设,力求把社会治理与城市数字化转型机制结合起来,将基础信息收集、核验、应用等快速高效地转化为网格化治理和精准开展各项工作的数据基础,以更低成本更高效能推动基层治理机制向数字化建设方向发展。
四是加强反馈补充和动态端口设计。反馈补充便于发挥多方参与和实时更新,也有利于解决群众的需求多元和诉求多样,以智能化手段提升精细化人性化服务水平。建议设计具备动态调整、实时反馈、自助查询、自助办理等功能的APP和小程序,加强对数据动态更新、反馈端口的设计,补充平台上互动性能不足的问题。
五是规范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过度收集或泄露、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的问题,明确数据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存储者等责权界定,规范数据分层分级分部门管理访问和使用权限,确立严格的数据使用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