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和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各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们承担了大量的医疗防治、疫情宣传、物资运送等工作任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加强和改进志愿服务工作,激发志愿服务团队内生动力,使其在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环境卫生整治、慈善救助等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结合实践调研和文献资料检索,对加强和改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做了一些初步的思考,拟提出问题并给出对策建议。
一、现状
一是行政式推动明显,社会化运行不足。目前,志愿服务活动基本都在一定程度的行政力量推动下开展,以市文明办、各区文明办牵头,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体,少部分辅以各民间公益组织,结合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和活动主题,撰写“命题作文”,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频次不高、深度较浅,主要在“学雷锋日”或“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进行,多为短期化、运动式开展,活动缺乏持久性、延续性。参与度不够、获得感不强、积极性不高是其弊病。
二是志愿服务激励与保障措施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尽管在组织管理上,有系统可以录入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对志愿者进行星级评定,但总体来看,这种评价框架还是比较粗糙的,对志愿者的奉献和成长没有一个精确量化的体系标准,不利于持续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志愿服务团队提高服务效能。志愿服务网功能较为单一,发布的活动频次、数量不多,活动后续跟踪评价不明。停留在“能用”阶段,与“好用”还有差距。在法律和政策上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和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一旦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而受到伤害,很难得到相关的救助。
建议:充分挖掘民间力量,激发群众潜能,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精神、理念浸润人心、潜移默化,增加人民群众志愿服务的参与广度和深度,让服务社会逐渐成为居民百姓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不断推动、鼓励成立非官方性质的民间志愿服务团队,并引导其规范化运作,提供宏观指导和智力支持,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定期化运转,鼓励、引导助老、巾帼、环保、助学等专项志愿服务团队的建设和活动开展,变运动式开展为常态式开展,使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大多数居民的一种惯常生活方式、甚至是一种八小时之外的休闲选择。
三是志愿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缺乏常态化建设。志愿服务同样存在着质效问题,这也是全国各地志愿服务领域共性问题。如今疫情已过,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培训都具备条件,应该重视起来。志愿者的职业、年龄和思想认知各有差异、水平不一,在提供志愿服务时缺少必要的知识储备,如何提高组织行为效率、合理安排服务事项,如何建立长效的交流和反馈机制等问题,都与日常管理息息相关,志愿服务培训不可或缺。只有一支专业的志愿队伍,才能把“仪式感、参与感”满满的爱心活动转化为契合社会需求、卓有成效的活动。
四是志愿服务活动主题、活动模式创新不足。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的“规定动作”多,契合天津本土实际、彰显本土文化特色的“自选动作”少;传统帮扶、文化宣传模式较多,新颖载体、创新模式较少;主题单一呆板,对志愿服务活动的事后总结、评估、宣传报道不够丰富,没有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拘泥于活动本身,未能将活动主题置于全市转型发展的大背景定位之下,未谋全局仅谋一域。
二、对策建议
一是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多元化激励和保障机制,利用现有志愿服务网平台,不断完善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设置合理的奖励措施;丰富志愿服务网管理平台的功能,发挥好平台数据统计、技能培训、奖优罚劣的功能,探索时间储蓄和回馈机制,如“慈善银行”“慈善积分”形式,推动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发展,积极评选、表彰、推广志愿服务典型,从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两方面提高评价力度,增加志愿服务表彰在各行业、各系统内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薪资定级等考评的权重,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形成人人争先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研究出台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配套措施,如志愿者保险制度,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在发生意外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免除后顾之忧。
二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更不能“好心办坏事”。任何一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之前,都应该有完整的活动方案、人员结构、应急预案,按照志愿服务团队的领域、专业属性,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教授,定期对志愿服务团队进行履职培训,加强志愿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一方面充分利用志愿者微信群、QQ群等方式,建立高效及时在线沟通交流等机制,另一方面依托行业协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志愿者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培训,鼓励志愿服务组织申请认定或登记为慈善组织,将志愿服务的群众性优势与慈善捐赠的社会化优势、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相融合。
三是志愿服务活动的创新开展,应着眼服务全局,着重突出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为天津市的转型快速发展提供文化支持,极力展现天津地域特色文化风貌,如结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在旅游景区、核心商圈等地点开展文明宣传、交通疏导等活动,向外地游客赠送小礼物、作义务导游,联合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红博主、大V利用抖音、微博等载体传递文明声音、展现天津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