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充分挖掘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缓解财政收支矛盾、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升资金支出绩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有着重要作用。为落实好差异化盘活路径的要求,我们调研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盘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盘活现状
两年来,我区结合自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际与管理实践,出台了一系列推进资产盘活、提升资产效能的实施办法、行动方案,按照部署充分挖掘闲置资产市场价值,扎实推进盘活工作。一是强基础,摸清现有资产。认真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切实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推进我区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城市路桥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核算;对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房屋及构筑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化文物资产、金融资产、货币类资产、罚没财物、土地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逐项分析研判,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分类建立台账,强化动态管理。认真研究量身定制盘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变现方式、变现时间,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的现金流价值,持续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益。二是强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利用效率,积极清理往来款项,及时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加快资产处置和收入上缴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了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2023年通过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现增收节支4.04亿元,目标完成率130.38%。三是强约束,助推盘活利用。持续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结合资产存量、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从严从紧审核新增资产配置支出,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决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推动单位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督促部门和单位切实担当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引导单位既要将国有资产管“住”,更要把国有资产管“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盘活存量资产是一项长期推进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区在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效益方面采取了一项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思想转变不够,内生动力不足
我区资产盘活方面的考核约束制度比较完善,奖励激励机制相对不足,部分单位盘活内生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闲置资产因状况不佳,其评估价值与资产账面价值相比有所下降,多数难以实现资金投入产出间的平衡关系,部分单位在盘活资产的过程中存在“只要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闲置低效是小问题”的错误想法。
2.资产瑕疵较多,市场竞争力不足
我区资产盘活工作已经逐步进入攻坚期,剩下的都是“硬骨头”。闲置资产普遍存在权属不清晰、老旧化程度高、维修维护成本大、分布不集中等问题,与社会上同类资产相比竞争处于劣势,市场接受度不高,存在出租出售难的现实困境。
3.盘活手段单一,专业能力不足
因资产管理人员能力和精力有限,我区资产盘活工作普遍依赖出租、出售等传统方式,去存量化手段单一,运用委托管理、集中运营、整合融资等盘活手段和方式较少。熟悉金融、财会、税务政策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制约了资产盘活市场化方式的运用。
三、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盘活的示范带动作用的对策建议
1.完善机制,着力解决瑕疵资产问题
一是努力创造盘活条件,充分利用《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房产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意见的通知》等支持文件和企业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等政策红利,力争把一批瑕疵资产变为具备盘活条件的优质资产。
二是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加快存量资产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通过划分包保责任、定期研判会商等机制,共同梳理资产清单、分析存在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资产盘活成效与部门预算、新增资产配置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一定的激励;对于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进展不佳的单位,采取下达提示函、通报进度、挂牌督战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
2.提高效能,探索多元化的盘活路径
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一项难度不小的工作。除了资产规模较大,还具有资产形式复杂、涉及部门单位多等特点,这就需要各行政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形成务实管用的策略和路径。
一是研制适用的盘活方式,区分资产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不同的盘活方式,强化统筹管理盘活。
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领域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资产优化整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充分挖掘闲置资产的现金流价值。
三是鼓励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参与闲置资产盘活的企业提供周转贷等金融支持,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
3.强化风险防控,处理好“促”和“稳”的关系
政府过紧日子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盘活国有资产也要在制度保障下长期高效进行。一是要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抓好制度执行,严格处置审批,防止在盘活闲置资产过程中片面追求短期盘活效果引发其他次生问题,严控新增债务。二是要牢牢守住依法依规盘活红线。资产盘活不能随意进行,必须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合法合规。杜绝借资产盘活名义低价出租出售,甚至发生对无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虚假交易。此外,相关收入要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饱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