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
全运会在即,在我区“创文、创卫”进程中,区域环境硬件设施建设、公共交通疏导、违章建筑拆除、清理垃圾堆物、违章摊贩等综合治理工作正在蓬勃开展,城区环境面貌改善成效明显。目前,政府推动的部分工作举措,还应充分考虑客观因素,疏堵兼顾,确保南开和谐稳定发展。
近年来,区政府职能部门对流动摊贩进行了多次综合整治,但至今已成为了一种痼疾,但在社会需求中确实便利了居民生活,也是部分弱势群体生计之道,采取完全禁止方式不现实也不科学,导致回潮反复,增加了治理资金投入的区财政负担,易产生居民怨声和意见,也会对政府形象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因此,将流动摊贩规范管理,引入市场化运作,在政府监管下建立“跳蚤创业市场”是一种有益的探索途径。为此建议:
1、合理选址。跳蚤创业市场的设立,应服从城区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配套,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消费需求相适应,做到近期和远期目标相结合,形成“大而聚”与“小而散”的市场匹配发展格局,即大型室内交易市场和小型户外交易市场相结合。按照目前我区地域分布和人口流动现状,选择和建设不同规模、不同特色、不同时间段的地域跳蚤创业市场。可考虑企业闲置场院、废弃工厂车间、房地产待开发空地、社区内活动场地、部分人防工程等处,作为选址处。
2、把建立跳蚤创业市场纳入我区的一项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区政府整合资源作用,引进合作投资者有重点选择建设1~2个较大规模跳蚤市场,搭建交易平台,以此来带动、示范、引导跳蚤创业市场的发展。
3、建立辅助优惠政策。建设应以多元化筹措资金为手段,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化投入”的模式,包括政府为民服务相关配套资金、公益创投项目、企业参与、社会融资等方式。在跳蚤创业市场建设改造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政府重点工程给予优惠减免,涉及的配套费给予全额减免,作为政府对跳蚤市场建设的投入。
4、建立长效完善的跳蚤创业市场管理机制。工商、公安、综合执法、卫生、环保、审批、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综合管理,引导弱势群体走上创业之路。政府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一是入场条件,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满三年年以上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残疾人等优先,核准后签发营业证并明确经营品类;二是对准入跳蚤创业市场从业人员给予租金、管理费等方面相应优惠,免除其它行政性收费,同时享受我市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三是对进入跳蚤创业市场经营者,须严格遵守跳蚤创业市场管理规定,按经营类型统一划分点位设摊点,依出市、收市规定时间经营,保持本摊位环境清洁,经营商品产生的废弃物统一放置在回收垃圾处,所经销商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及经营品类;四是入场经营人不得擅自转租其摊位,必须对号入座由本人经营,违者承担与市场管理方签订合同明确违约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取消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