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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委员、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铁:关于加强规范老旧小区环境秩序加大物业化管理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7-07-27 15:35:03

  (2017年6月21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

  目前,我区仍有一些老旧小区缺乏有效的物业管理,导致小区内私家乱设地锁、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环境脏乱无序,以及路灯不亮等现状,与我区“创文”发展目标极不协调。为此建议:

  1、把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全区环境治理提升完善工作日程之中。以全运会为契机,力争在短时间内,完成全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政府协调引导下,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并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老旧小区环境内草绿路畅、灯亮整洁、安全有序的目标。

  2、由区房管局牵头、街道办事处协调指导、居委会具体实施,在老旧小区成立居民业委会,引进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承担日常的管理工作。先期由政府视情投入相应的整改资金,以改善小区配套设施。物业公司收入来源为:居民交付的物业费+停车费收入+社区广告收益。鼓励物业公司在所管辖小区内拓展增值服务项目以增加效益。

  3、健全物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即建立物业管理机制和综合整治机制,制定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4、强化物业管理透明度和民主性。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民居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居委会在综合整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5、规范统一设置停车设施。根据小区停车实际需求,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棚;整顿机动车位使用秩序,取消私设地锁,增设交通标志,划定机动车停车位置。停车管理采取谁停车谁交费,先到先停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小区外围与交管部门沟通、协商,增设路边夜间临时停车位,满足小区居民停车需求,实现夜间有人管理。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明确停车时间,并设置标示牌,早7点恢复临时停车位交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