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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委员、区委研究室调研员李莉:关于进一步加强楼宇管控 有效防范非法集资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6-08-16 13:54:17

  (2016年7月13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近年来,全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呈明显上升趋势,涉案金额巨大,波及人数众多,已经对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威胁。我区也先后出现卓远、桦栋等非法集资大案,不仅严重扰乱全区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给涉事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公司、空壳公司或者子虚乌有的项目,利用商业楼宇做幌子,明目张胆地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当前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甚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2015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进入2016年,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相应出台了地方规章,收紧监管口径。目前上海各区县工商管理部门已暂停金融信息、财富管理等类型企业注册登记;北京、深圳等地也暂停互联网金融、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注册。北京还开发建设了打击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云平台、大数据全息风险预警平台以及金融小卫士“三合一”的监测预警系统。其中金融小卫士是一款方便人民群众提供各类非法集资线索的App。目前已有200多万用户下载,每天有2000多张举报图片,有关部门会根据举报信息进行分析,为监管层打击线下非法平台提供参考,政府对有价值的举报线索予以奖励,最高奖励达10万元。

  我区也应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方面实施组合拳,包括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发动群众防范预警、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大风险化解处置力度等,对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高危人群、高危行业、高危楼宇实施管控,特别是加强对高危楼宇(指地处核心商圈、交通便利、人流量大、非法集资公司容易聚集的楼宇)的管控,及时发现楼宇内隐藏的不法企业,为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此,建议:

  1、加强对高危楼宇的日常监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物业公司应共同担负起楼宇管控的职责。一是争取做到“一警一楼宇”,即一名经侦民警管控一栋高危楼宇,经侦民警与社区民警、物管公司对接,定期联合排查、交换信息。二是在楼宇物业公司中建立信息员,如发现散发涉嫌非法集资宣传资料、老年人频繁聚集等现象,立即向公安部门举报。

  2、加强对入驻楼宇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所有租赁、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都必须经过楼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登记,切实保证注册地和经营地一致,未经注册的企业或跨区经营的企业,楼宇主办方和物业公司在督促经营者尽快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必须将企业未注册情况提供给有关部门。

  3、加强对外地企业驻我区分支机构的监控。凡是外地企业在我区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的,除要进行注册登记以外,对经营项目也要进行严格审查,凡涉及投融资、招商引资、股权投资、项目中介和药品(保健品、康复器材)销售业务的企业,必须要取得我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不得经营上列业务,一旦发现违规经营要立即制止,以免集资诈骗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得逞,给群众造成损失。

  4、加强对楼宇主办方和物业公司的法制教育。提高楼宇主办方和物业公司的法制意识,共同把好经营者入驻第一关。入驻商务楼宇的经营者除了要有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明确的经营范围外,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楼宇主办方和物业公司一旦发现经营者有不法经营行为或楼宇企业行动异常的,必须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反映,否则承租人违法行为给市民造成损失的,楼宇主办方和物业公司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加强对楼宇企业的资信调查。借助“促惠上”活动的开展,组织街道、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楼宇企业的监管与服务。对全区重点楼宇进行一次检查,“扫一遍楼”,全面掌握楼宇企业的经营情况,建立健全楼宇企业档案,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督促楼宇企业守法经营,及时发现隐藏在楼宇内的不法企业。对于经营活动异常的企业,工商、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介入,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法行为,确保楼宇企业守法经营。 6、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社会宣传。要通过报刊、有线电视、楼宇广告、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深入生动的宣传提示,将近期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和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宣传,提醒市民警惕经济犯罪案件,不参与不法经济活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