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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南开区委员会:对流动性餐饮业加强管理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6-08-16 13:54:41

  (2016年7月13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如何把住“病从口入”关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重要的职责,为此也制定了很多相应的法规,但是不断提升对流动性餐饮从业人员的切实有效的管理仍是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

  由于社会现实的需要,流动性餐饮业广泛地存在大街小巷,尤其是学校附近更是流动性餐饮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清晨和中午很多学校附近往往形成“餐饮食品一条街”,各种各样的餐饮食品“琳琅满目”,销售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有的是用定制的餐饮制作售货车,有的是电动三轮改制的餐饮车,有的是手推式餐饮车,有的干脆用自行车驮一个塑封保温箱就开始销售相关的食品。这些餐饮商贩成员也非常复杂,所售的食品几乎都是私人家庭作坊式制作。因此就存在着很多危及“健康”的隐患。

  隐患一,所售食品的制作原料的来源;

  隐患二,所售食品的制作环境和流程;

  隐患三,从业人员自身实际健康状况;

  隐患四,食品出售环节和流通的过程;

  隐患五,销售地点和销售人员变动性。

  以上五个隐患综合在一起,就很容易构成危及社会群体性健康的可见而不可及的危险源。所售食品的制作原料的来源一旦出现假冒伪劣,所售食品的制作环境和流程一旦出现污染,从业人员自身实际健康状况一旦出现问题,都很可能成为隐性的威胁群体性健康的大隐患,而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由于管理上的疏忽,由于销售地点和销售人员变动性大,追究其产生根源都会很困难。再加之对流动性餐饮从业人员的管理的具体部门不清,职权范围不明,故而形成看似有人管、实际无人管,名义上有人管、实际都不管的局面。民生问题是大问题,食品安全健康问题更是不能掉以轻心的大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各级政府应真正重视对流动性餐饮业的管理问题,工商、卫生、食品监督、城管如何整合,如何分工,如何追责,从而真正捋顺和明确管理部门的各自职责。

  2.建议运用商品经济的特点,鼓励和支持民间成立“流动性餐饮业协会”使之成为具有自我管理意识、自我约束能力的民间社团组织,使流动性餐饮从业人员有一种归属感和社团意识,从而使政府在管理上既有“抓手”,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落实管理实效,降低管理成本。

  3.组织相关部门,对现行的与“流动性餐饮业”相关的全国性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对不科学、不明确、已过时的内容逐层提出修订意见,使这些法律法规更具有权威性、时效性和完善性,更贴近社会实际,更深入人心,从而更具法制实效。

  4.在落实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对本辖区内现实存在的“流动性餐饮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性的摸底登记调查,对已登记过的人员个体先发放政府相关部门给予的临时性“从业证”,从而作为今后进一步监督管理的依据,和其现实临时从业的凭证。这是做好落实前面的工作重要基础。

  执笔人:封毓中系民盟盟员、南开中学退休教师

  (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