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在数量方面已占到中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可见,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活力之源。
然而,中小企业由于发展起步晚、技术含量低、经营管理落后、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少等原因,再加上中小企业在生产运营中,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资金有限,因此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现金流很容易出现紧张甚至断裂的情况,经营的压力远远高于成熟的大型企业,如何盘活资金,已成为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银行单独个体授信模式不同,其创新点是抓住大型优质企业稳定的供应链,并且围绕供应链上下游经营规范、资信良好、有稳定销售渠道和回款资金来源的企业,为其进行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由于供应链金融对整个供应链条的上下游企业更具有包容性,正逐步受到中小企业的青睐。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作用及运作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它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等融资服务。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其目的在于为某供应链中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融资请求提供服务,以避免因资金短缺造成的供应链断裂。
供应链金融主要涉及三个运作主体: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其中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是融资服务的需求者,金融机构为融资服务的提供者。运作模式为“1+N”,即以核心企业“1”带动上、下游的中小企业“N”进行融资活动,“+”则代表两者之间的利益、风险进行的连接。
二、大力推广供应链金融,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再强调企业规模、固定资产价值、经营业绩和担保方式等静态的财务数据,转而强调企业单笔贸易的真实性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实力以及信用水平。例如,北京银行与京东商城合作共建京东商城线上融资平台,为京东商城上游小微供应商提供在线融资服务,京东商城近6000家供应商可以在线享受应收账款融资,银行凭合同订单、由融资平台系统自动放款。这样既可以解决中小企业供应链中资金分配的不平衡问题,又可以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群体竞争力。
因此在当前环境下,政府应大力推广供应链金融,将其作用发挥至最大化,服务于中小企业,满足其融资需求。
1、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放宽核心企业的准入条件,在与大型供应链合作的同时重点扶持中小型供应链,关注其经营状态和发展趋势,并开发相应的融资产品。
2、把握重点市场领域,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模式转型。金融机构应加强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探索实践,尝试通过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建立合作的方式,精心设计交易模式,创新交易结构。
3、金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培养专业人才,不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还应从业务上加强指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起一支强大的、适应业务发展的年轻队伍。
4、适当制度倾斜,鼓励发展方向。政府应支持供应链做优做强,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对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政府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围绕现代产业体系主导产业链确定的一批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协调银行和担保机构重点进行扶持,促进金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供应链金融在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大型核心企业,都应该重视起来,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大力发展并推广供应链金融,助力中小企业的发展。
执笔人:王剑桥系民建南开区委员会会员、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同业客户经理
(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