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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专家、天津天颐和养老院院长王淑洁: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新模式的对策建议
来源:      时间:2015-11-17 14:39:04

(2015年11月11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四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

  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预测本世纪中叶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4亿。目前,天津已成为我国老龄化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2015年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已经超过200.07万,约占总人口19.5%。据不完全统计,老年人群体中伴有老年病、慢性病的约占40%,失智失能约占15%。而在养老机构中伴有老年病、慢性病老人约占老年人群体的70%,失智失能老人约占28%。

  2015年4月,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表示,我国空巢和独居老年人近1亿,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有3500万,要把帮扶困难老年人作为发展老龄事业的重中之重。因此,未来社会养老问题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而我国目前老年人长期护理工作中的护理费用是直接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新模式良性运行,以满足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需求,使医疗服务、护理服务有机融合,提出以下对策意见:

  1、政府主导,科学规划

  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模式要以政府主导,由人社部门牵头,结合本区域实际,深入探究符合社会养老发展的目标和有效途径,使区域内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优势有机结合,推动老年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2、完善相关政策

  针对医养结合的老年护理机构参保老年人中的残疾、失能、半失能、长期卧床、临终关怀等老年人,经鉴定需要长期护理的,可采取对医疗护理(住院)老人在按现行政策报销基础上,把养老护理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对入住养老院老人的日护理费视情给予补贴,可参照医院现行报销比例标准分一级、二级、三级等进行补助。生活医疗护理费(未住院)纳入护理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一定的报销比例报销(目前青岛60元/天)。

  3、养老院配置适量的老龄患者救治病床

  各类养老院自理区内可开设住院老人病床20%;介护区对残疾、失能、半失能、长期卧床、临终关怀的老人,可开设重症级别老人病床50%,简便老人住院时的搬运得到及时治疗。

  4、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对小型养老院和居家养老中心,按照属地原则同附近医疗机构建立就近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联系服务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医生、护士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制定每周或每月的服务周期,并向服务对象按规定收取医疗费和上门医疗服务费。

  5、大力培养养老服务专业复合型人才

  充分利用我区职专资源优势,开展养老服务型内容课程,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专业复合型人才,有效解决养老服务型人才短缺的问题,同时推进就业、再就业事业的发展。

  6、对失能失智老人划为残疾人进行探讨

  大部分养老机构都住有失能失智和偏瘫的老人,目前我市这部分群体患病老年人没能确定为是残疾人,得不到助残经费的补贴,使其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可借鉴外省市对这一群体可鉴定为残疾人的经验,使他们相应享受到经济补助,以解决患者在医养结合中护理费上的燃眉之急。

  7、试点先行,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融合模式

  不断探索实践实现医养融合养老新模式的结合点,在运行中总结规律性和可行性有效途径,健全标准规范,加强行政监管。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全民参保意识,只有参保老人才能享受到医疗护理补贴,在试点工作中所涉及的部门要大力支持养老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养老是未来每个人面临的实际问题,以达到全民共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