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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关于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几点建议
来源:      时间:2015-10-19 16:26:40

(2015年10月15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由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城市最高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牌,而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是区县文明城区的创建。近两年,南开区委区政府在此项工作中下了很大决心,也制定实施了很多切实可行的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果。为更好地推动南开区全国文明城区的创建,提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是要狠抓任务落实。创建文明城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包括政务、法制、经济、生态、生活、人文六大环境及文明创建和宣传特色指标。要吃透标准,扎实抓好落实,对薄弱环节要下大力气整改,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二是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市民是创建工作的主体,有了文明的市民,才会有文明的城区。文明城区建设离不开每一位区内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工作,通过爱国、爱家乡教育,激励全区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三是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突出重点,努力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水平。要贯彻努力提升区内市民整体素质,而且要抓好典型带动、抓好活动开展、抓好宣传发动,为市民营造文明健康的创建氛围,还要抓好“诚信建设”,开展“诚实守信,文明执法”示范单位的评选活动,将之作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此同时,还应按照“拓展领域,改革创新,充实内容,提高水平”的思路,进一步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为城区文明打好基础。

  四是要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区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创建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经济建设这一要务的同时,牢牢掌握创建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南开区各部门要将各自业务和创建的责任、任务要求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加强与市创建办的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区文明办和创建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做出贡献。

  (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