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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南开区委会:积极培育社区内社会组织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创新
来源:      时间:2015-10-19 16:26:28

(2015年10月15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社区建设在文明城区建设中十分重要。社区文明程度的提升,直接关系到文明城区建设的水平。近年来,我区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壮大,通过开展公益创投、典型推广等措施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集群。但调查显示,社区内的社会组织作为最基层的一类准社会组织的发展还相对滞后。由于社区内的社会组织,基本上都是群众自娱自乐的自益性文体组织,普遍存在着类型单一、自益性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大多数队伍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很多事情需要依赖社区协调处理,其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调动居民参与等方面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这也严重阻碍了社区内社会组织的品牌化建设以及作用的发挥。通过有力的抓手和载体推进社区文化建设推进社区建设有效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创新,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品牌创建工作。目前,我区所辖的所有街道都成立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可以通过社区的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社区居民的具体需求,以及社区拥有的资源,积极引导社区建立不同类别的组织。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救助类社会组织、服务老弱病残等重点人群的社会组织等,按照“一组织一品牌项目”的思路,创设个性化强的服务内容,开展实效性的公益项目,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创建活动品牌,使之与文明城区建设融合起来,协同推进。

  二、完善管理,促进社区内社会组织规范运行。首先要适当放宽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条件,可实行非法人组织备案管理,具体的备案程序应包括:社区内社会组织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获发备案证书,社区居委会对备案的组织进行公告;其次,建立完善的组织运作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置、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运作流程等;第三,建立监管机制,探索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根据不同类别的组织建立相应的评估指标,同时也做好民主评议,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对社区内社会组织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对于组织基础好、服务成效高的组织给予表彰奖励;第四,建立退出机制,引导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弱、社会认可度低的社区社会组织合并或者自行退出。

  三、加大扶持,培育社区内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区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资助扶持力度,出台社区内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补贴政策。在完善监管的前提下,让其参与到社区服务管理中来。同时,加强对社区内社会组织的培训,通过挖掘骨干居民、开展专业培训等进一步提高社区内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筹划能力和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实际水平。同时,要积极发挥区级社会组织的综合优势,为社区内基层社会组织提供有效扶助,在文明城区建设中形成合力。

  (书面发言)

  执笔人:冯四洲系区政协常委、农工党南开区委会副主委、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造血干细胞移植二科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