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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委员、天津市乙元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杰:创建文明城区必须加强社区法制教育工作
来源:      时间:2015-09-09 10:41:13

(2015年8月19日在政协南开区第三十五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

  全国文明城区的标准可概括为“八大环境、一大创建”9个方面:其中包括“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文明城区”称号集中反映了一个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综合环境质量。

  根据评审规定,文明城区要求做到交通文明,对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违章停车率都做了严格规定;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做了规定;残疾人保障覆盖率要求95%;并且要求申报前12个月内不能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诸多与守法相关的考核内容。

  为此,调研报告中提出应深入推进法制教育工程的建议。从实际看,我们南开区已经有了很好的社区法制工作基础,需要的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尤其是加强居民法制观念的工作。

  首先应抓好阵地法制宣传。在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有限电视、南开时报等传统媒体在社区普法中的作用,办好各类专栏、专刊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楼宇电视等新兴媒体开展社区普法。

  其次,做定期法制律咨询。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组织社区专职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社区,就居民关心的问题,居民不理解的法规与居民面对面做法律咨询。要让群众明白,在日常生活中只有依法办事,合法维权才能取得效果。同时还要深入区内企业,加大《劳动法》宣传力度,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抓好重点人员法制教育。要重点抓好社区内青少年、下岗职工、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等群体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要保证好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常运转。

  五是对长期解决不了的上访问题,由相关部门做好与涉事单位的协调工作,联系相关单位给予群众最终答复。

  在《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中,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主要评判依据,也就是说市民最有发言权,做好法制教育,促进优良民风,才能让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