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在政协南开区第二十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引领人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中办和教育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对于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起到了指导作用,现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提出如下建议:
1、注重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体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党的十八大对全党、全社会提出的战略任务,中办下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也对此作了明确的表述,中小学生只是国民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活动中,不只对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教师自身核心价值观培育更为重要。中办在《意见》中明确指出:“着重抓好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示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作为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其自身的价值观正确与否,直接体现在其教育行为上,因此,更应加强教师队伍价值观素质的提高与修养,有关部门和校方可通过多种形式先对教师开展主题教育,用正确的价值观引领教师师德的培育。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不能局限于德育部门职能范畴。就“教育”一词而言,是对人的培养过程统称为教育,而就学校教育而言,包含德育和智育两大方面,既没有脱离德育的智育,也没有脱离智育的德育,二者相辅相成。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应是学生品德塑造者和行为引领者。因此,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只是德育部门的职责,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校基层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工会组织、教学部门、管理部门、科研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并制定明确各自的责任,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教书育人良好氛围,全方位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向深入。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深刻理解其24字深刻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用24个字作了高度概括,但作为实施具体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师生熟背24个字,要将其与学校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荣辱观教育、民族精神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习惯养成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师德教育等紧密相联,要达到师生切身感悟其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外延的目的,形成全体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准则。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把握的三个环节。一是,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规划和推进。学校各种教育内容、途径、方法以及教育主体要相互依托、相互衔接和相互作用,即中学与小学、教师与学生、德育与智育、校内与校外、课程与活动、明理与导行都有着内在的联系,要实行整体规划,整体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把教育回归到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中来,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与人们息息相关的实际实例去进行教育和引导,更多地通过体验试教育,让师生可相信、可接受、可践行。三是,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教师和学生双主体作用的发挥。准确把握教育首要是教师而不是学生的理念,在受教育方面,教师和学生是双主体,而教师是第一位的,要以教师正确思想和良好师德行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