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在政协南开区第二十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小学生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可塑性较强。对中小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教育,无疑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奠基工程。因此,学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不仅是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首要任务。长期以来,学校实施“以德为先,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在校中推动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相一致。当前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能力、轻素质”、“只唯分数、不讲道德”的应试教育观念,是中小学生德育培养的薄弱环节,应在引起高度重视和转变观念的同时,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环境下德育的工作放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位置。
学生德育教育面临的现状:
1、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转型发展期,社会多元思想观念交锋、碰撞,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网络信息高速发达,外界各种思潮影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取向,由于中小学生年龄特点的局限性,使其对事物的是非自我分辨能力较弱,已对学生的思维理念和价值取向的形成产生了各种负面不良影响。
2、学校德育教育中存在的“大、空、虚”,“我讲你听、我教你学、我说你做”思想品德教育授课模式,及以考试为主要手段的考察方式,易导致学生“答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的现象,同时造成学生反感和抵触,使德育工作形式大于内容,“雷声大雨点小”,制约了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培育与养成。
建议:
1、区教育部门加强督导作用,建立健全完善的教师上岗机制和相关规章,规范师德的自身修养和提高。强化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者必须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信仰,具备面对多变复杂社会各种消极思潮和现象等阴暗面进行针砭时弊的能力,对学生价值取向上出现的偏差时,做到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的予以引导。建立教师队伍惩戒机制,对缺乏师德不称职或造成重大教育事故的,经批评教育无效者,由校方上报审核令其退出教师队伍。
2、转变育德教育工作观念,培育品学兼备优秀人才。树立“既要做好知识传授、更要注重道德养成”综合育才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开展丰富的校内外学生体验活动。一是,深入探究和尊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了解学生因社会生活变化而带来的道德认知和人生观、价值观变化需求,使道德培育工作切合中小学生的内在动机与需要。二是,按照“生活教育”理念,在课程设置、内容安排、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有效的改革。三是,遵循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与发展规律,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方式研究,突出实践与体验,强调由内到外的内化与生成,切实转变“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道德上的侏儒”,“高分低德”等违背教育初衷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