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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解决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
来源:      时间:2014-12-30 11:10:24

王彤

(2014年12月29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政协的关怀和领导下,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是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巩固了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功能定位不断强化。三是以健康为中心,主动服务、连续服务的服务模式初步形成。四是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持续推进,“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五是发展成效初步显现,社区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量持续上升,医疗费用合理控制,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发展好社区卫生服务,为群众提供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业务用房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硬件中的硬件,对照《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的要求,目前尚存在业务用房相对不足现象。一是长虹街和兴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与街域服务人口数量不匹配,存在在楼道中开展诊疗的现象。二是鼓楼街尚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得部分医疗工作无法开展。三是5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政府出资租用民房,不利于长期规划使用,且其中仅有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达到标准。可见,面对如此庞大的服务人口和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量,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面积过小,直接影响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严重制约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对此建议如下:

  一是加快鼓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满足街域居民基础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保障政府各项惠民卫生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是扩充长虹街和兴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为医院发展和更好服务居民夯实平台。

  三是在继续保证对新建、改扩建的居民小区,在规划时,按照每3000—5000人口的小区建设15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标准,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并要充分考虑卫生工作的特殊性,优先解决好社区用房的选址和面积问题。对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拆迁后,要保证在原地优先安置,优先恢复。

  四是加大政府出资租用民房的预算。

  五是建立财政购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资金预算,分期分批购置利于开展社区卫生的房屋,房屋产权归区政府所有,使用权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亦可政府统一租赁街道空置房、房管部门公产房等,转交卫生部门使用。

  该作者系区政协委员、区卫生局副局长、民进南开区委委员

  (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