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兵
(2014年12月29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目前政协提案督办工作虽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总体感觉督办方式比较单一,多限于会议形式督办,存在与丰富的提案内容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与其他监督形式缺少有机结合。如:提供党政决策和工作参考的重点提案,如何采取有效形式督办有待实践;政协协商督办与人大依法督办如何优势互补有待尝试;围绕有关民生提案,吸纳提案者与有关群众共同参与督办有待探索等。
要切实增强提案督办实效,必须要拓宽多种方式,在创新提案督办方式上多下工夫,建议如下:
1、要广泛发挥提案者自身监督落实作用。通过改进《南开区政协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征询意见方式,将书面答复与办结、落实由提案者分别进行评价,把委员落实满意度测评和专项综合考核验收相结合,真正将提案办理工作和落实采纳率转化为可考核的指标系统,确保提案落实取得实效。
2、要积极探索与人大监督、政协特约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结合。如采取内容相同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联合督办相结合;政协特约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民主监督与督办改进政府工作、关注民生提案相结合。
3、要不断探索将督办重点提案转化为召开提案办理听证会形式。适时邀请基层群众和媒体共同参与,直接听取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扩大基层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扩大督办提案的社会影响。
该作者系区政协常委、提案委副主任、民革南开区委会副主委
(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