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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轮岗机制的一点看法和建议
来源:      时间:2014-11-03 16:15:38

宋丽萍

(2014年10月30日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计划从今年开始用3-5年时间,实现县(区)范围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这是对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力支撑,我认为,这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阳光下的孩子们都能享受优质教育的一种并举,避免了因择校热给孩子和家长带来的精神上和经济上压力。在这一举措上医疗和教育有它的共性,大医院人满为患,患者排长队挂一个号,医生和患者交流不超过5分钟,小医院吃不饱,病人质量不高,医生技能逐渐退化,现在搞三级转诊也是想从根本上缓解这些矛盾,高级职称晋升也需要下基层帮带,这些与教育部实行的政策是相通的,就是说,政策是好的,想法也是好的,关键是看如何落实,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策宣传要跟的上:现在高考还是看分数,教育硬件相差不大,一些区内教育软实力还是很强的,教师的教学经验直接决定了孩子们的成绩。政策制定者要将政策宣讲透,因为学生家长不清楚轮岗的内容和形式,学校也反映交流的教师质量不高,责任心不强,这是否与轮岗机制有关系,是否与交流教师临时观有关系,我认为既要消除家长的顾虑,让家长放心轮岗机制只会给孩子到来好处,也要消除教师的顾虑,让他们能安心在工作上。

  二、监督机制要跟的上:《意见》中说“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6年,原则上均应交流,每学年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8%,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10%至15%,交流期限不少于2年,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交流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这些举措或是办法制定后,各学校会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关键是谁来监督、谁来评价这些办法是否是与教育部的初衷相吻合,我们有什么量化式办法来约束和评价学校及交流教师。

  三、激励机制要跟的上:《意见》中将在农村任教经历与晋升挂钩机制很好,特别是对35岁及以下的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参评特级教师和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员,须具备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的经历,这种带有强制性的激励机制会让更多的优秀人员下基层进行帮带。但《意见》中“新入职教师在聘用学校工作满6年以后,该校不再续聘,必须流动其他学校应聘”,会不会触动一些教师的归属感。我们出台交流机制惠及学生,这种机制也应顾及交流教师的根本利益,我们应建立保障机制以确保交流出去的教师得到实惠,并免去其后顾之忧。

         (书面发言)

  该作者系区政协委员、北京军区天津疗养院护理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