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协政字〔2024〕16号
关于撤销刘林政协南开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政协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南开区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南开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撤销刘林政协南开区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政协南开区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