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显和、杨化滨
(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主席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2013年9月17日,国务院六部委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到2017年,天津市PM2.5浓度要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而仅占全市车辆总数1.75%的公交车如果全部换为新能源汽车,就能减少机动车排放总量11.52%。至2015年年底,天津市预计已有约1万辆新能源车用于公交系统,所行线路遍布中心城区。电动公交车作为一种便捷、零排放的交通工具,已成为了人们日常出行的首选。
南开区作为天津这种超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的一部分,域内具有人口集中、社会财富集中、现代化设施集中等特点,一旦电动公交车发生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往往会由于人群的聚集而被放大,也会由于社会敏感性而被激化及猝变。因此,为保证安全绿色出行和社会稳定,本着“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电动公交车安全预防进行调研,制定出科学的预防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一、存在的问题
1、电源动力系统技术成熟度低
2011年-2015年,全国电动汽车共发生了近30例火灾事故。这些事故中,或是自燃事故,或是碰撞事故,或是充电事故。因此,电动汽车安全事故主要体现在电池体系本身、使用和充电安全等方面。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电动汽车安全、有序、稳定、长久发展的主要因素。
(1)电池体系本身安全性不高
目前,我市绝大多数电动公交车都是以锂离子电池作为动力电源。由于锂离子电池本身采用易燃、非水体系电解液的化学特性,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遇到碰撞、挤压时易导致电池变形,从而短路,引发火灾。
(2)电池使用不当
电池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液体浸泡、隔膜破损、绝缘损毁的情况下会发生短路,造成电池过热起火。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电池性能逐渐衰减,导致各项参数发生改变,不安全因素增加。
(3)动力电池系统存在缺陷
电池内部高压附件及线路排布存在缺陷,防护设计欠缺,抗挤压能力较差。一旦受到挤压会发生变形、外壳破裂、内部支架损坏、接插件松动、高低压线束磨损等,造成安全隐患。
(4)充电系统设计缺陷
在火灾事故中,有一部分是过充引起的。由于充电站对过充保护不认真,导致了充电过程中的起火。
(5)电池监控系统功能不足
电动公交车的监控系统未起到真正的监控安全的作用,更多的是作为数据采集工具而不是对系统安全进行预警和报错。事故的预警对于电动公交车来说显得更为突出。
2、车企质量重视程度不高
2013年—2015年,国内电动汽车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这也对配套的电池行业带来了生产压力。电池生产厂商为了保证供应量,在生产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质量的要求。另外,由于组装电池及动力电池组的机械化程度不高,在面对政策利好时,盲目进行数量的扩张和产能扩大,而对安全问题、技术问题有所放松。企业盲目重量轻质导致生产的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的一致性不高,质量参差不齐,造成安全事故隐患。
3、整车系统设计存在问题
在电动公交车整车设计方面,对于电池组与车内空间缺少规划,整车防护不足,一旦出现电池着火现象,车内人员疏散时间太少,逃生机会变低。
4、百姓和公交车企安全意识缺乏
在电动公交车内,公交车企并没有安放与燃油公交车有区别的安全标识。因此,乘客意识不到所乘坐的公交车的区别。由于电动公交车的特殊性,一旦电池起火,燃烧速度会很快,火势会很大,甚至会很快发生爆炸,这么短的时间内无法保证车内乘客有足够的时间逃生。另外,现在电动公交车内的灭火装置仍与燃油车的相同,一旦发生火灾无法迅速控制或延缓火势蔓延。
5、专业知识培训缺失
电动公交车的很大一部分从业人员缺少电动汽车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针对电动汽车中动力电池的安全知识方面的专业培训,有些人员完全不具备电动汽车相关专业知识。
6、监管监控存在漏洞、相关法制法规不健全
对于机动车的安检有着相关要求和执行标准。在燃油车方面,有针对油耗、排量的相关安检要求,但是对电动公交车的安检却不包括和安全性相关的电驱动动力系统。安检方面的缺失导致政府无法监管和检测到电动汽车的动力安全及相关问题。
二、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
区级相关部门与市级有关部门联合设立专门的机构对电动公交车安全问题进行管理和预防。电动公交车的发展推动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系统,在加强电动汽车安全问题方面,需要各个政府部门协同合作,完善电动公交车的相关标准和监督规范。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监控体系
在区级和市级两级部门的联动下,对电动公交车,特别是动力电池方面的监管建立一体化的防控体系,预防为主、多级联动,实现检测—预防—控制的监控链,做到实时、有效、多级联动的系统化防控体系。由于电动汽车以及所用动力电池的生产均不在南开区区域内,南开区能够监管的就是域内公交公司对电动汽车的采购过程。因此,区级相关部门要督促和加强公交企业应高度重视电动公交车特别是动力电池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规范对电动公交车安全的管理。同时,区级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定期检查针对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的专用特种灭火装置,一旦发生火灾可迅速控制或延缓火势蔓延。
3、加强百姓安全意识宣传
社区、居委会和公交车企等加强对社会群众进行电动公交车安全的专门辅导,制作安全手册,加强对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普及。在电动公交车内,要有明显的标识,让乘客能明显注意到电池组的位置,并张贴安全逃生方式。一旦电池起火,要做到火势会被控制在电池箱内,或延缓燃烧速度,保证车内乘客有足够的时间逃生。
4、加强人员培训及应急措施处理
区级相关部门督促并加强电动公交车从业人员的知识储备和职业资格提升,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考核之后才可上岗。要加强对司乘人员进行电动公交车安全的专门辅导,加强对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普及,牢记应急措施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区级政府相关部门应重视电动公交车安全问题,在相关政策法规上进行逐步完善,确保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加强监管,促进南开区电动公交车有序、健康、稳定的发展。
卜显和系区政协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化学系主任
杨化滨系致公党南开区委会党员、南开大学新能源材料化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