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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管廊建设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6-11-18 11:14:10

  戚国胜

  (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主席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及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凸显,特别是地下基础设施仍是短板,相继出现市内大雨内涝、路面塌陷等严重问题,给百姓出行和城市交通运行秩序造成影响。同时还存在不同建设单位对路面进行反复拆建问题,在经济上也造成了极大浪费。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上曾提出:“过去,因为体制分割,许多城市的路面常常是‘你挖了我填,你填好我再挖’,造成了大量的浪费。”因此,政府在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中,要综合运用各项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提升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能力,以适应当前城市持续发展的需要。地下综合管廊作为21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可有效避免因埋设或维修管线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的麻烦,以及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管线的使用寿命,为城市发展预留出了宝贵的地下空间。目前,国家科技部、建设部均把地下综合管廊作为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的一项市政管线综合布置新科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设。为此,结合南开区实际,就城市管廊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地下管廊含义: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在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建造一个集约化的隧道,设有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控制系统的一种城镇综合管线工程。

  现代化城市建设管理措施,应采用文明科学的城市建设管理的有效途径。传统的“城市拉链”手段已不适应当今城市建设的需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可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充分合理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社会及民生之需。

  二、城市管线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市政、电力、通讯、天然气、供水、排水、热力管道主要埋设在道路两侧、中间和非机动车道或慢车道处,基本以直埋方式为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管网敷设年代较早,设计标准偏低且运行时间较长,集约化程度低、安全可靠性较差;二是地下管线种类多,造成地下空间拥挤,管线上下重叠交错,管线之间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对管线的运行和维护带来不便,部分老旧管道因缺乏有效养护,其腐蚀、损坏严重,致使各种资源浪费(水、燃气等)及安全问题;三是地下管线产权分散,各管线单位缺乏统一协调、各自为政,施工中常造成路面反复开挖,使市区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安全隐患、交通堵塞、汽车油耗等“隐性成本”难以估量;四是增大了市政设施修复费用,同时造成环境污染。

  南开区占地面积约40平方公里,作为中心城区同样存在地下管线铺设多,以拉链式施工为主的问题。城市拉链是一种普遍现象,一是施工时直接刨开路面将新设管线再重新填埋起来;二是对老旧管线管网维护须抱开路面进行施工,不打开就没法修缮;三是管网布设没有统一规划,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导致城市拉链问题至今无法解决。

  三、对策和建议:

  我国《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应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财政部和住建部2015年确定了包头、沈阳等10个城市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结合各地先进经验做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城市建设统一长远规划。利用天津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南开区区域地下管线建设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着手科学制定和完善城建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科学、严谨、有效和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在年度地下管线建设中采取优先有序安排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政府对各个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协调运行。

  (二)明确建设要求。结合我市总体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结合铁路网、高铁新城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根据其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管廊建设,本着“先地下、后地上”原则,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加强入廊管理。重视加大地下管廊的管理建设的力度。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建设和市政道路等相关职能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已建设的地下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既有管线应逐步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

  (四)创新投融资机制。城市管廊建设主要是政府投资。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在争取国家、市政府支持的同时,区财政要加大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二是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多种市场化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模式,包括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三是入廊管线单位应交纳适当的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四是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力度,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

  戚国胜系区政协城市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委员、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营销分公司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