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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法治南开建设的思考
来源:      时间:2016-10-14 11:19:19

  崔嘉祥

  (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主席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南开区律师管理工作,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在“美丽学府、幸福南开”的和谐、法治优秀示范区建设中做出新贡献,南开区司法局结合南开区现状,深入基层,组织辖区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开展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源头,探究解决渠道,现将此次研讨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一、律师服务“法治南开”建设的主要作法

  南开区律师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行业发展规律,引导广大律师忠实履职,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方面成效显著。2014至2016年上半年,南开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47家,执业律师1289人,全区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884件,民事案件9520件,行政案件66件,非诉案件2016件,法律援助案件521件,咨询3663件,代书290件,法律顾问1256家,收入44356.61万元。

  (一)发挥经济服务功能,推动经济发展。近年来,南开区司法局组织广大律师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主动介入招商引资、科技开发、园区建设、拆迁整治、地铁工程项目等领域。近年来,南开区司法局赴多地考察学习,引入上海建纬(天津)律师事务所等20多家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落户南开区,组织律师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积极参政议政,推动依法行政。南开区司法局教育引导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发挥好联结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律师中担任市人大代表的1名,担任区人大代表的律师3名,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律师1名,担任区政协委员的律师7名,大家积极参政议政,提出了一系列反映现实的社情民意的提案,为维护南开区的和谐稳定,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做出了重要贡献。南开区司法局积极推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从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的在册律师中遴选精兵强将组建一支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了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区政府于2014年上半年转发了区法制办《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意见的通知》,目前区属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事业单位都已基本完成了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

  (三)参与惠民工程,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律师进社区,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南开区目前有12个司法所,管辖171个社区。区政府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惠民工程,为每个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无偿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也增加公众对法律机构的了解,为百姓解决诸如拆迁、小区物业、房屋买卖、子女赡养等法律问题带来了许多便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南开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素质,真正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律师工作在推进“法治南开”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顾问单位与法律顾问关系不协调。主要表现在部分政府部门对律师持抵触情绪,不理解律师,不积极配合律师的正常工作。一些部门对于律师意见不够重视。有的单位顾而不问,把顾问律师当作摆设,可有可无。有的顾问单位缺乏对法律人才应有的尊重,不接受顾问律师的建议、意见,只要求律师执行其行政命令或按其意图行事。二是政府法律顾问缺乏经费保障。目前南开区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经费并未纳入财政保障,有的单位想请法律顾问,而苦于财政没有专项费用,单位又没有多余的经费。三是政府法律顾问缺乏公平竞争的选聘机制。目前对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这种特殊领域,并没有像政府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一样进入政府采购的序列或者是进入地方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更多的时候是受司法行政部门推荐,优先选择了具有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身份的律师,这样,合乎专业要求的律师或者是没有政治身份但业务精熟的律师就不能进入顾问行列。

  (二)律师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企业决策事先不经过法务人员或者法律顾问的审查。二是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不足,企业不愿花钱聘请法律顾问。中小型企业的主要竞争在于取得市场优势,法律风险容易被忽视,一旦产生纠纷,才想到确实需要专业的律师服务,但又不太愿意支付律师服务费。 三是中小企业业务范围单一,对法律顾问的专业性要求高,难以寻找到适合企业需求的法律顾问。

  (三)律师在走进社区服务民生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律师进社区”活动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律师进社区”活动的宣传主要借助于活动主要参与主体的小型、单边宣传,大型、有效、深入的宣传机制几乎没有形成。根据现行的宣传体制,社区应当是承担活动宣传的重要主体,但在实践中,有的社区对活动的宣传仅流于任务形式,使得社区大部分居民并不知晓“律师进社区”活动的存在。二是社区对“律师进社区”活动的认识程度参差不齐。有些社区对活动欢迎度很高,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的社区对活动尚不够理解,认识狭隘,担忧社区律师的反作用,持应付心态。三是律师到岗率较难保证。一方面是因为个别律师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另一方面是因为部分社区重视度不高,宣传活动面窄,导致社区律师的服务对象缺失,服务客源极不稳定,律师在值班时基本无事可做,久而久之,挫伤了社区律师值班接待的积极性。

  三、推进律师服务“法治南开”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全面推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法律人才的储备,加大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过的有关依法行政的讲话精神,吃透依法行政的要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下去。二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南开区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督促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将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作为依法行政或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要求政府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建立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制度。建议政府把法律顾问经费纳入财政统一预算,专项拨付,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其经费标准可根据各单位法律事务的多少核定,确保政府法律顾问的经费,以促进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建立公平竞争的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制度。由区政府法制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律师行业自律组织和管理组织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按照统一的资格条件和标准,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面向全区域律师公开、统一选聘法律顾问,适当考虑专家型律师的选聘,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六是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根据政府工作特点配备不同专长的法律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吸纳新成员。建立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相关的考核和激励措施,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

  (二)着力推动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一是积极搭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载体。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并鼓励律师积极加入,开通法律在线咨询服务,拓展律师法律服务渠道。广泛征询中小企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救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建立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带头聘请法律顾问,为指导服务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政府职能部门出台涉及中小企业权益的政策进行法律把关。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有条件的可以单独聘请律师法律顾问,不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几家企业联合聘请。三是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对接活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每年要制定律师服务与中小企业需求对接工作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对接活动。加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方面的宣讲培训,向基层律师传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实务技能,提高律师行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三)切实将“律师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律师进社区”活动统一服务平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开设统一易记的热线电话或依赖于现行的114呼叫中心,建立统一接转平台,当社区居民产生法律需求时,拨打统一号码,即可快速接转到相应社区律师的通讯设备上,从而实现快速、无隙对接。二是加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为社区律师提供固定的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律师进社区”工作,加强社区律师与司法所的沟通联系。三是充分利用高校大学生资源。坚持把“律师进社区”活动作为坐落在南开区的高校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阵地来抓,建立健全大学生志愿者选拔、调整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律师进社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四是落实社区律师的经费补贴。申请政府专项经费投入,落实社区律师补贴,提高社区律师的待遇,以稳定社区律师队伍,保证将“律师进社区”活动长期开展下去。五是以隶属原则实现律师与社区的对接,组建社区律师团。建议按照律师所居住的社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接,有效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崔嘉祥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南开区地税局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