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磊、吕健文
(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十次主席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专利(专利权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的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流转,即通过专利许可、交易、质押融资、股权化等形式让专利实现应用,最终创造价值,是以专利权为交易对象的交易行为,本质是为了获得使用该技术的许可。
专利流转是不同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之间进行利益分配或再分配的一种市场行为。促进专利流转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通过专利授权许可和交易,使科技成果流向实施企业,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让企业、科研单位、个人通过专利流转获得经济回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加快专利流转将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更好地为“双创”添油助力。针对专利流转的有关问题,开展了走访、座谈、观摩、考察及资料查阅收集等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专利流转的建议。
一、专利流转现状
自1985年4月1日专利法颁行以来,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110.2万件,占全部专利申请39.4%,同比2014年增长18.7%,连续5 年位居世界首位。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为35.9万件,其中国内数量为26.35万件,为历史新高,相比2014年增长61.9%。但从专利流转情况来看,2014年专利流转量为7.4%,2015年仅为6.4%。(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近两年我国专利授权量快速增长,我国创新主体的创新水平逐步上升,专利市场的规模逐渐庞大。但专利流转、交易情况却不乐观,我国专利技术的转化率有待提高。
(一)国内各地区发明专利授权量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信息显示,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满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江苏(3.60万件)、北京(3.53万件)、广东(3.35万件)、浙江(2.33万件)、上海(1.76万件)、山东(1.69万件)、安徽(1.12万件)、四川(0.91万件)、湖北(0.78万件)、陕西(0.68万件)。天津市排名15位,发明专利授权量为0.46万件。(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
(二)天津市专利发展情况
2015年天津市的专利创造能力快速提升:专利申请7.9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2.85万件,分别增长26.1%和21.9%;专利授权3.7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0.46万件,分别增长41.7%和41.0%;有效发明专利1.85万件,增长25.5%。2015年天津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2件,远超过全国每万人口6.3件的平均水平。(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
另外,天津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平台建设,现已有专利流转储备中心8家。并与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共同成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运营和服务联盟”,建立起全产业链运营服务体系,促进专利实施转化。
面对党中央对天津发展提出的新定位、新要求,“十三五”时期将实现“天津制造”向“天津创造”的转变,更需要知识产权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加强专利流转势在必行。
(三)南开区专利发展情况
2015年南开区专利申请量为4719件,其中发明专利2777件;专利授权量2502件,其中发明专利1106件;有效专利数8598件,其中发明专利4499件。2015年授权发明专利数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在全市仅低于滨海新区,居第二位。2015年南开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38.03件,远高于全市每万人口12.2件的平均水平,在全市居首位。
(四)专利流转从业者情况分析
1.专利代理人队伍有待扩充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5年全国专业代理人资格数量为1.78万人,而真正执业者却不到0.9万人。人才数量的增长是否能与高速前行的中国经济相匹配,现有制度是否有助于专利代理人队伍的扩充,值得进一步思考、探索。
另外,相对于司法、注册会计师等几个国内较大的行业资格而言,专利代理人资格在社会上的宣传度和认知度并不高。
2.代理机构之间专业水平差距大
从有效发明专利的说明书页数和权利要求项数看(国内专利平均为7.3页和7.8项,而国外来华专利平均为18.5页和17.4项),国内专利与国外来华专利在质量上仍存在不小差距,我国专利代理机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专利代理机构质量水平参差不齐、价格差别较大,加之没有一部衡量专业水平高低的标准,企业在选择代理机构上缺乏指导,过于看重价格或者距离远近、是否方便等因素。专利作为企业占领市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企业应更侧重于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优秀机构合作。
3.人才跳槽频繁
培训是影响专利代理行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的关键。频繁的跳槽,使得代理机构不愿意投入培养,只想找熟手,造成同行之间互相挖人,抬高市场价格,形成恶性循环。
二、专利流转市场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我国的专利流转市场经历了从自生自长到规范发展的过程,出现了一些具有社会公信力和一定服务水平的中介服务机构,初步地建立起了我国专利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但是随着前期基础性工作的完成,阻碍专利流转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做大做强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一)专利流转机构规模不大,处于起步阶段
截止2015年底,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的专利代理机构有1,200多家,主业是专利确权、维权相关业务,流转交易仅是副业。各高校、科研机构有自己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但限于等客上门的运营模式,专利转化率极低。而以专利流转交易业务为主业的商业化运作机构在国内并不多(中技所2014年交易量为个位数,应用技术网交易量上百件)。相对国内上百万等待实现价值的有权专利,通过商业化运作机构流转交易的专利数量较少。
(二)专利维权成本较高
专利维权意识的提升对于整个专利流转市场的规范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但实际中维权并不容易,有时为了追回一只鸡,可能要杀掉一头牛。由此导致很多企业或个人宁愿忍气吞声,也不诉讼维权。
(三)专利保护执行力度还需加强
专利保护执行力度较弱,导致企业在维权方面信心不足。只有专利能够对企业产生垄断或保护某项技术价值的时候,企业才愿意出钱申请专利并进行维权。
另外,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统筹协调能力较弱。从主管机关来看,负责管理和实施专利保护的司法、工商、新闻出版、文化、专利、海关和公安等部门人员在专利保护方面尚处于学习摸索阶段,统筹协调能力较弱。
(四)社会诚信缺失,需要建立规范的市场交易规则
通过诚信配置资源的市场功能尚未形成,同时由于法制体系尚未健全,对失信违约行为缺乏有效惩罚,在契约关系维护、契约双方权益保护方面力度不够。“跳单”和“逃单”现象在专利交易市场中比较常见,专利买卖双方跳过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代办过户服务,以此逃避服务费。但由于专利交易自身的特殊性以及交易中存在的隐性风险,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交易中介,能够有效的控制交易风险,特别是保护买方利益,从而避免由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利益损失。因此需要建立规范的市场交易规则,维持交易秩序。
三、促进专利流转的建议
促进专利流转,一定要认清其积极的意义,不能因为当前一批专利和创新做的不好的市场主体,担心专利因素被逐步淘汰而采取既不鼓励也不限制的方式。既得利益者必然存在消极抵触行为,而从尊重专利的口号向为使用专利支付代价的行为转换,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一)对专利流转机构给予政策支持、财政扶持
专利流转交易业务具有时间长,业务量少的特点,所以国内专利流转交易机构普遍规模很小,依靠自身滚雪球式发展较慢。有关部门对专利流转机构应给予政策、财政扶持,培育一批高品质的专利流转服务机构,从而促进专利流转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鼓励、保护创新。另外,我区还没有专利流转机构,建议扶持在我区创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5-10万元资金扶持,引导其进入专利流转业务中来。
(二)对购买专利的企业进行财政扶持
企业在没有遇到被专利诉讼的情况下,对专利保护重视情况不高。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遭到专利诉讼,将对企业的市场运营产生较大影响。建议,我区对购买专利的企业进行财政扶持,发明专利每件补贴1万元,实用新型每件补贴1500元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企业购买专利的积极性,促进专利的流转。
(三)对高校专利的流转监管宽松化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截止2015年年底我国高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约10万件,2015年我国高校获得发明专利约3万件,绝大部分却没有流转。
教师在专利证书上只是发明人,专利所有权属于学校,属于职务发明。当专利进行流转交易时,老师需要经过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处审批。对于此种情况,建议只要不涉及到需要监管的专利技术,在专利权授予后,学校便进行审批,事先授权教师进行流转交易,从而简化流转手续。我区属教育机构集中区,依据相关政策,应先试先行,为产学研实践服务完善提供保障。
(四)降低专利维权成本
对于现阶段专利权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时间长的情况,政府应努力减轻维权的成本负担、提高维权效率。在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坚持便民、利民、公益和服务的基本原则,尽量降低甚至免除专利权人维权所需的鉴定费用,或者规定由商家承担相关的鉴定费用;尽量缩短专利权人维权的流程,简化程序,降低维权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与此同时,也要简化维权程序。对于类似的“小额赔偿案件”、“零星纠纷”若依然沿用通常情况下的诉讼程序,会导致手续繁杂、耗时费钱等弊端,会出现专利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局面。维权的实现,不仅要求法律法规健全,还要想到如何尽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维权的成本,让专利权人维得起权。建议,对于我区企业进行专利维权,采取法院受理后,给予5000-10000元财政扶持,鼓励企业专利维权。
(五)健全专利流转交易规则和法规体系
健全的交易规则和法律体系是专利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有关部门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专利流转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建立统一的指导文件,建立类似于房屋交易的监管账户,明确专利流转交易的法律定位、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使得专利流转交易有法可依。既不受各方面行政力量的干涉,保持体系的相对独立性,真正按经济规律办事,又能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从而规范发展。
(六)吸引人才加入,壮大行业队伍
加大行业宣传的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从而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鼓励、引导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执业者向专利交易流转业务方向倾斜,增加专利交易经纪人数量,做好人才储备。政府、行业协会以及相关机构,共同携手建设专利代理行业,吸收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科技南开,离不开专利保护,专利保护离不开专利代理人。建议,对新下证专利代理人,在我区的专利代理机构就业的,给予2000-3000元的奖励,对专利代理人在南开区创办专利代理机构,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资质后,给予2-3万元资金扶持,吸引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并在我区创业就业。
王文磊系民建南开区委会会员、沃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健文系区政协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民建南开区委会会员、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