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清、韩虹
(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上
作了专题汇报)
一、我区基层社区管理发展与现状
基层社区管理工作始终伴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城市发展而不断的进行着转型与完善。基层社区既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场所,又是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国家宏观管理在微观社会基础上的实践。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入改革,基层社区管理也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我区基层社区管理工作与国家同步,先后经历了70年代以前“以条为主,块来配合”、80年代的“条块结合”、90年代的“条专块统,以块为主”。随着我区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成为重点工作之一,各项工作重心下移,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社区管理创新,以街道、社区为主的管理创新模式异彩纷呈。纵观我区基层社区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实践,集中体现在结合各街、社区的实际情况,从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方式上构建起一整套具有属地特色的基层社区管理创新模式,满足了城市社会管理的需求,为城市建设注入了活力。但随着我区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居民对基层社区服务功能依赖性的增强、需求性的加大,使得基层社区管理创新工作依然紧迫与严峻。
二、我区基层社区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基层社区工作中承担了大量行政性事务,管理模式仍存行政化倾向。基层社区服务内容包含社会保障、生活救助、文化娱乐、家政服务、社区超市等等,随着重心下移后的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救助等许多新的职能陆续进入街道层面后,社区更多的承担着街道行政管理职能工作,几乎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处理上级交代的各种常规性行政事务中。基层社区难以分清行政组织与自治组织的行为边界,难以梳理清两者的定位与功能,一些应该由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居民来承担的事务也都由社区包揽了,阻碍了社区自治总体发展方向。
2、居民的很多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社区文化活动居民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热情度不高。基层社区建设虽然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进一步便民、志愿者服务队不断壮大、服务方式不断改善。但社区居民最关心的一些公共设施和教育资源的开放程度不够,很多资源的潜能还没有发挥出来,与城市整体建设的结合不够紧密。由于外来人口的涌入、居民素质的良莠不齐,使社区内出现了私搭乱盖、环境卫生变差、志愿者人群相对固化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不满意程度增高。社区内自治组织活力不足,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载体、平台不完善、沟通不够,导致居民不信任基层社区、不支持、不参与社区开展的活动,居民中在职人员与社区工作时间同步,没有交集,不了解社区工作,没有应有的热情与归属感。这种现象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社区建设需要,影响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对社区的认同感。
3、基层社区人员队伍建设相对薄弱,职业素养、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纵观社区人员组成:有公务员编、事业编,有较高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公益岗、有40-50下岗再就业人员。这些人员通过选举、聘用、招录等不同形式组成了基层社区管理队伍。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社区工作人员主观思想上、工作热情、动力上都受到身份编制、成长空间、福利待遇、文化层次以及每3年社区重新改选的不安全、担忧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社会大发展要求基层社区既是听取民声、了解民情、解决民忧、聚拢民心的服务性工作,又是承接如民政、统计、团委、科普、残联、卫生等多个行政性事物及考核、检查、评比等专业性较强的一项工作。在这两方面因素的交织中,我们不难发现人员队伍专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相对薄弱;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与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不相适应的;社区工作繁重、人手少,使各项工作仅仅疲于完成的局面。这些现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社区管理工作内容上的创新、服务上的拓展。
4、基层社区管理工作中法律法规、制度化建设相对滞后急需完善。近年来,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方面虽然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了城市制度化建设的发展。但是与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少与地方性配套的、相适应的、具有前瞻性和系统性的,有利于社区长远发展的制度体系。如社区内针对私搭乱盖的执法制度;社区内成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登记、运行等制度;社区居民的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基层社区组织之间横向协调沟通、资源共享制度等等。在当今城市快速发展变化的大环境下,没有长远的、有预见性的、完善的、有效的法律法规,没有严谨的制度保障是无法适应和解决基层社区在管理过程中,随时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状况的。
三、推进重心下移,创新基层社区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对基层社区管理组织体系,进行优化创新。一是明确街道、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各地区社会管理组织体系的职责,突出基层管理作用。基层社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开展社区党组织建设。在社区内建立社区工作站,承担政府各部门下派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和教育,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区居民踊跃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及时满足居民的需求。社区居委会实现社区自治,按照“便于居民自治、方便服务管理”的原则,由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独立行使自治权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居委会可下设居民议事会,对居民群众反应的问题进行协商,推进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二是对基层社区工作部分职能进行剥离,如垃圾、污水处理,社区绿化等难以解决、薄弱工作,可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社区内实施市场化管理,采取公平竞争、充分竞争的方法,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企业,通过有序竞争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这种方法既可以减少政府财政投入,又可以减轻基层社区繁重的行政事务工作。将原来的直接管理转变为与居民共同履行监督职责。通过这种创新实践,形成适用于基层社区管理的运作机制。三是创新吸纳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中来。如公益性帮扶组织、养护院等群众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对人群具有针对性、服务具有专业性,调动社区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既可以整合民间资金,实现资源共享,又可以加大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力度、提升服务品质、维护社区稳定。
2、构建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学习型社区框架,积极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建设与居民参与度息息相关,要明确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中拥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自治意识,调动社区居民热情和激情,促使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为社区居民尽最大程度的提供自治平台。学习型社区建设中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性质决定了在学习型城区建设过程中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与政府的各个部门和社会组织均需参与进来,社会多方的广泛参与,才能使学习型城区建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与我区的整体建设紧密结合。为此,首先应尽可能地降低或拆除对参与者设置的门槛,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其次,要丰富个人参与学习的形式,如通过学习卡、学分银行,对学习优秀者进行奖励,对学业有成者授予证书,以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最后,在学习型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了解市民和学习者的学习需求,调查了解他们希望学习的内容、希望政府提供的资源和需要政府加强改进的地方,以及他们不愿意参加学习的原因等等。通过这种全面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才能为市民和学习者提供有针对性、个性化的、丰富多样的学习内容,才能保证学习型城区建设的顺利开展。
推进社区文化建设,首要是落实如图书阅览室、书画室、应急避险宣传室等与文化资源相关的硬件配套设施,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其次要确保有活动经费支持。通过文化建设,增加对社区居民的了解、增进与居民之间的友谊、提高居民精神世界追求、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这对社区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引进社区文化项目创业者联合开发文化项目、联系社区附近高校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向社区开放,从多方面促进社区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3、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基层社区管理质量直接受到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以及专业水平的影响,人才队伍建设尤为关键。一要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可以通过机关选派、竞争上岗、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公开招聘等方式,吸引学历高、素质好的人员加入到基层社区工作中来。二要加强对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社会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平台”前沿技术,借鉴国内比较成熟的“数字城管”“智慧城市”发展经验,掌握社区数据资源共享、社区信息与居民互动等更多的、更全面的专业知识。三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薪酬或者待遇,如发放防暑降温费、煤火费等;要打破资历、编制身份等框框,对工作优秀、创新肯干、业绩突出的社区优秀工作人员,通过个人自荐、居民推荐、组织考核等制度给予正常升迁的上升空间,或解决公益性岗位人员面临每3年社区改选的身份问题。从而充分调动基层社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力,以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干部队伍中来。
4、完善公共参与制度,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一是完善居民公共参与管理的制度。“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公众参与的实施办法,对公众参与的项目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公众参与的程度。”将社区居民参与纳入到制度化建设的轨道上来,基层社区管理部门建立与公众共管、联管、协管的互动机制,纳入基层社区管理具体工作和日常工作中;,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把公众组织的检查意见,作为评比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趋势。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自治社会组织参与的门槛、地位和职能;明确监督、自我管理、“费随事转”财政补贴制度等一套调动社会组织和居民积极参与的、行之有效的、适应社会发展的管理制度。二是我国各城市应该结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基层社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社区职责权限、日常管理职能方式、作用、运作机制等管理制度。厘清政府行政与社会自治行为边界和范围,使其合法运行。将公安、房管、绿化等部门的行政职责能有效地延伸到社区,加大对入室盗窃、私占绿地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为社区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上、法律上的保障。
鲁清系区政协常委、教体卫委副主任,南开区社区学院副教授
韩虹系区政协常委、教体卫委副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