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简体 |  繁體
首 页
政协概况
议政建言
委员风采
专委会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区政协 > 调研视察
关于加快南开区协同创新步伐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4-11-07 17:38:20

区政协科学技术委员会

(在政协南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了专题协商)

  发挥高校院所优势,开展协同创新,已经成为南开区科技工作的核心。作为2014年区政协常委会的重点调研课题,区政协科技委承担了此项任务。通过走访高校院所与科技企业、问卷调查、研讨分析、政策梳理、查阅资料、考察学习、专家论证、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南开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的协同创新现状进行调研,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南开区协同创新步伐的对策建议。

  一、南开区协同创新现状

  今年7月,在南开区科信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对驻区所有高校院所和142家科技企业进行了协同创新基本情况和产业化项目调查,取得了最新、最准确和最权威的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南开区协同创新现状如下:

  1、南开区协同创新资源得天独厚

  目前,南开区现有高等院校10所,中央驻津科研院所15家(占全市58家的26%),市属科研院所43家(占全市108家的40%)。其中院士46名,“973”和“863”计划首席专家34名,长江学者73名,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62个,国家和市级工程中心43个,已授权发明专利2701项,原值10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460台(套),过去两年区内高校院所共实施产学研项目3231项。可以说,南开区是天津市乃至环渤海地区创新资源最丰富,创新活跃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2、南开区协同创新工作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南开区相继建立了区、校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共建协商机制、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和定期走访科研院所制度。出台了《鼓励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若干政策》,设立了南开区协同创新专项资金。与天津大学相继打造了“1895建筑创意大厦”、“南开区海洋产业协同创新基地”,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八研究所打造了“天津南开C18·世界之窗科技创意产业园”,与南开大学和天津市制造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打造了“南开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一大批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在各类协同创新基地内成功转化。下一步还要与中电四十六所、中航八三五八所开展相关合作,预计两年内全区协同创新产业化面积将达15万平米。

  3、协同创新良性机制逐渐形成

  目前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之间基于利益驱动的自愿协同创新模式已经基本形成。在所调研的高校院所中,几乎百分之百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协同创新活动,水平与其整体实力成正比。被调研的科技企业约有60%以上(90家)与高校院所通过不同形式开展过协同创新活动,特别是区内科技“小巨人”企业,比例高达95%,而其余的科技企业也有强烈的意愿希望能够与高校院所开展类似活动。

  4、协同创新途径呈现多样化

  调查发现,南开区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呈多样化趋势,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直接转化的形式包括四种:一是高校院所科技人员自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二是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建立研发平台、直接将研究的技术和成果转让;三是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四是高校院所与企业建立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间接转化的形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通过高校院所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二是通过各类市场化的中介机构来开展成果转化。

  二、南开区协同创新存在问题

  多年来,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南开区协同创新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但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也面临着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支持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尚需完善

  虽然南开区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和举措,但尚未形成体系,还需进一步在项目确定、政策鼓励、资金扶持、税收激励、市场环境、中介服务、信息平台、融资体系、风险补偿、人才培养、舆论宣传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建立一个全面的支持协同创新的服务支撑体系,以保障、引导、规范、优化区域协同创新的有效开展。

  2、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工作面临体制机制障碍

  由于体制机制障碍,区内不同高校院所对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态度和成效不尽相同,绝大部分高校院所的考评机制都以论文发表、项目获得、专利申请、各种奖励获得等科研或教学为主要指标,造成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性不高。此外,高校院所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是以整个学院、整个学科的研究方向为主,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和延续性,一般不太容易根据市场、企业和实际应用做很大的变动,这也直接造成了科技成果转化困难的局面。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科技成果转让缺乏合理科学的评价和定价机制,多数情况下转让费用不合理,造成长远、深入的协同创新关系很难形成。

  3、区内科技企业开展协同创新能力不足

  截止今年9月底,南开区经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374家,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仅61家(包括54家小巨人)。过去两年,区内高校院所完成协同创新项目数总计3231项,而与南开区内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仅有218项(其中天津大学164项,南开大学38项),占全部协同创新合作项目的6.7%,造成“墙内开花墙外红”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区内企业规模偏小,开展协同创新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多数高校院所在协同创新活动中选择性过强的问题。同时,区内科技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还是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等较低层次的合作上,而共建研发机构、技术联盟和创办经济实体等高层次的合作还比较少,特别是那些事关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则较少有人关心。

  三、南开区协同创新对策建议

  在调研活动中,我们向高校院所和部分科技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了解到产学研各方在协同创新活动中需要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与支持内容。(具体反馈情况,<按比重排序>请见附件2)

  结合以上南开区协同创新现状、存在问题和产学研各方诉求,参考先进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为加快南开区协同创新步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

  建议南开区政府面向协同创新各类要素,全过程建立推进协同创新政策服务支撑体系,在市场资源配置、扫除创新障碍、打通创新渠道、制定技术创新的链条上,建立一整套具体的政策措施。适时推出南开区“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对于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部分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载体等给予立项支持,资金额度每年应不少于3000万元。

  2、分阶段打造协同创新示范带动区

  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目标,规划建设南开区三个协同创新示范带动区。近期,可通过政府出资的方式,整合现有地块和楼宇,打造环天南大知识经济圈,建设一批协同创新基地或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区位优势。同时,学习北京海淀区“创业街”的成功经验,盘活天津科技广场21万平米场地,重点打造大学道与科研西路周边的“天津市科技创业资源聚集区”;中期可研究论证鞍山西道两侧提升改造、腾笼换鸟方案,特别要主动与天津大学对接,推动天津大学科技产业园建设,力争将“科贸金街”变成“创新创业金街”,将鞍山西道周边打造成我市中心城区协同创新的制高点;远期要对天拖科技总部商务区做好发展规划,力争吸引一批高质量的科技企业落户。同时,做好西部片区2.2平方公里“智库城”建设规划,走“产城融合”之路,推进西部片区实现“华丽转身”。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机遇,力争承接一部分北京的大院、大所、大企业落户南开。

  3、政府主导建立专门转化机构

  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创建南开区“技术转移中心”,发挥好政府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科学编制协同创新规划,加速技术转移,促进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为目标,推动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结合,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

  4、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模式延伸政府的公共服务,鼓励各类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培育和刺激以协同创新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非政府组织产业研究院在南开发展。加速知识传播和技术扩散,发挥信息网络优势,构建面向全社会的协同创新联合信息网,定期征集和发布企业技术难题、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人才供求信息。

  5、建立协同创新风险投资平台

  南开区应着手建立协同创新风险投资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配合科学的项目评价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退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以弥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筹资能力、国家财政支持、私人资金投入和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

  6、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建立和完善南开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平台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打造大型仪器共用共享平台,不断提高南开区高校院所的科研条件平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速重点行业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南开区检验检测优势资源的影响力和市场活力,积极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挥南开区青年博士服务团作用,与区内科技企业开展对接交流活动,破解技术难题。营造协同创新氛围,积极打造“天津科技节”。

  附件1:协同创新概念与内涵

  附件2:协同创新调查问卷反馈情况(按比重排序)

  附件3:南开区高校院所名单

  附件4:南开区鼓励协同创新政策

  附件1:

  协同创新概念与内涵:

  协同创新多为组织(企业)内部形成的知识(思想、专业技能、技术)分享机制,特点是参与者拥有共同目标、内在动力、直接沟通,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资源平台,进行多方位交流、多样化协作。

  协同创新的主要运作形式是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指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研究机构)三个基本主体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能力,在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下,共同进行技术开发的协同创新活动。其本质属性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创新。

  政府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一是组织者和领导者。二是主导多种因素的整合与匹配实现同步化。三是提供媒介、资金支持。四是创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和法律环境。

  

附件4:南开区鼓励协同创新政策

  (一)鼓励国内外科研机构来区发展

  支持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国内外创新机构到南开区发展。对于国家级科研院所(市外)整建制迁入南开区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级科研院所(市外)在南开区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独资或绝对控股的,一次性给予300-5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参股、不绝对控股的,一次性给予100-3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事业性质国家级科研院所(市外)在南开区单独设立分支研究机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鼓励区域资源要素协同创新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建设“协同创新基地”,凡经区政府认定并授牌的,制定并实施特殊政策,给予资金、项目等专项扶持。坚持区校院所企业联动,深化市、高校、院所与南开区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南开区支持和鼓励的产业,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产学研基地等紧密型合作机构,构建合作长效机制;设立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的南开区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协同创新活动。

  (三)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项目、人才与市场、企业对接。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针对南开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战略营销、商业模式创新等咨询服务;鼓励企业承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委托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开发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进行联合攻关;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中心、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对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项目列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等项目,给予财政配套资金支持。

  (四)鼓励组建科研院所合作联盟

  建立会商机制,聚合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规模优势。整合配置高校和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建立以共享利益为纽带的合作新机制,探索建立协同创新联盟、产业联盟、技术联盟等;设立专门场所、提供专门服务、制定专门措施,完善联盟单位和入驻企业的“照后服务”;发挥联盟辐射效应,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

  (五)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师生自主创业

  支持各类人才落户南开。设立600万元人才专项基金,以后每年注入不少于50万元,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鼓励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在南开区领办、创办企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5000—30000元资金扶持。支持师生、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等形式参与企业的创办。

  (六)鼓励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坚持开放创新战略。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科技金融、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等领域进行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其项目在南开区注册企业实施转化,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对项目的发明人、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和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合作研发转化项目;鼓励高端人才申报南开区科技创新人物、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发明人、设计人等评选工作;对科技企业引进具有市级或国家级相关机构资格认定的杰出青年等高层次人员给予综合配套服务。

  (七)鼓励区校联合培育复合型人才

  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企业高层次人才相互流动制度。选拔区机关和高校人员相互挂职锻炼;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科技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服务;对产学研合作成效明显的科技特派员,给予资金支持;设立南开区青年博士服务团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激发青年人才创业的积极性;发挥青年博士团作用,鼓励成员创新创业,开展企业与博士团成员间的技术对接工作,解决企业技术难点及技术需求;发挥科技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作用,解决科技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探索新型人才与企业沟通交流的方式,帮助区域科技企业做大做强。

  (八)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

  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资源。汇集企业的需求,建立项目库、专家库、信息库和项目定期发布制度;支持企业性质的院所开发重点新产品和杀手锏产品,经认定为天津市重点新产品和杀手锏产品的,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企业性质的院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企业享受相关税收政策;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南开区科技奖,对获奖项目承担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九)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仪器设备

  建立、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合理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搭建资源共享平台。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提供公共服务,采取市场化运作,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和质量,给予不超过服务费用50%,最高5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补贴。

  (十)鼓励全社会开展发明创造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积极开展职务发明。发明成果在南开区企业实现产业化,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对主要发明人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发明成果分配方式改革,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用于转让和技术入股;对大学院所师生申请专利的,依政策予以资助;中小学生申请专利并获授权的,予以资金补贴。

  (十一)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融入美丽南开建设

  坚持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丽南开,共享美好生活理念,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社会开展各项工作。推进高校相关院系和有关院所与社区间合作,推动大学校区、科技园区与居民社区的“三区联动”;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科学普及、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等提供公益性服务;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鼓励专家学者参政议政,为南开区的各项事业出谋划策,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鼓励文化、金融、商贸、民生与科技创新结合,使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智力优势融入南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南开。

  (十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管理模式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对自有用地、自有楼宇、自有用房进行二次开发,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楼宇、科技载体,实现资源共享。探索科研体制改革的新途径。研究在科技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受益与股权分配、权益保护等机制,开放创新成果共享利益机制;在一定范围内试行科研公司制、知识资本化、科研成果股份化和“研发商品销售提成”等新的利益共享机制,激发创新者的干劲,形成科技研发和利益分配相融合的长效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