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致公党界别委员
2014年,南开区政府将与高校院所共建技术成果转化基地、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打造“津门智库”,作为加快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南开区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实行战略合作计划的第一年。为此,致公党界别委员积极发挥界别和岗位优势与政协城建城管委组成联合课题组,围绕“进一步提高南开区驻区高校与科研院所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注释1)的社会共享水平,打造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促进全区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开展调研。通过下基层调研,专题讨论、双周协商等方式,对区域优势及现状做认真的分析、对存在主要问题认真的梳理,形成《关于进一步提高南开区驻区高校与科研院所大型仪器社会共享水平,打造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议》。
一、区域优势及现状分析:
南开区科技教育资源优势显著。南开区现有各类高校10所,其中省部级重点高校4所(注释2);中央驻津科研院所15家,市属科研院所43家,在全市分别占比为26%、40%;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37个。截止7月底,南开区经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371家,占全市比例5.71%。经对南开区4所省部级重点高校和部分科研院所“大仪”数量及分布情况的调查(数据见附件一)发现,大学、科研院所既是“大仪”的主要拥有者,也是主要的使用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间科研部门也是广大的使用人群。通过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南开区域内“大仪”占有率在全市的比重和特殊性。
目前,南开区在“科技南开”建设及与驻区高校、院所、科技中小型企业在加强合作、基础信息、政策扶植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也相继出台了科技产业税收扶持政策、科技企业财政资金扶持政策、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政策,以及“大仪”共享的指导性政策(注释3)等若干政策和举措,加强与驻区高校院所和科技中小型企业的合作与发展。
南开区“大仪”社会共享现状: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已经建有管理平台,实现了“大仪”上网;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已实现两校“大仪”管理平台互通,可以在本校平台上预约使用对方仪器设备。
驻区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虽然大部分还没有建立相关的“大仪”共享平台,但均表示可以将拥有的“大仪”上网对社会公开或需要时进一步联系的意愿。
现有服务平台建设方式呈现四个特征:
1、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有偿服务,
2、设置了平台简介、仪器浏览、文件下载、平台公告等版块;
3、设置了管理系统仪器负责人使用手册;
4、公布仪器编号、型号、共享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
(详见附件二)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各单位在平台建设中,除设置了与其他单位的同级网络平台链接外,并没有设置供外单位使用的平台接口及标准说明;不利于各平台间的对接,降低了使用效益;
2、各单位平台中缺少专家咨询、使用档案管理、用户分级权限等实际功能设置,需对平台功能进一步扩充与完善;
3、对仪器的功能特色、分析范围、测量精度与指标、对试样的要求条件、仪器外形及功能展示等特点介绍不足;
4、对平台内容设置的标准不统一、仪器分类或归类方法不统一,造成一般用户检索困难;
5、南开区的相关科技政策尚未形成体系,有些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
此外,在建立共享平台,实现“大仪”共享,除在平台建设中建存在的问题,还存在政府引导推动不足、供需信息沟通不畅、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不高、缺少对外宣传等实际问题。
三、对策建议
针对南开区“大仪”网络平台建设及管理、组织实施、引导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促进南开区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融合聚集,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加快“科技南开”建设和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设完善的“大仪”开放共享网络
政府应加大对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在整合优质共享资源基础上,开展并完善区域“大仪”共享平台建设,且注重平台的实用性和长期可操作性。
1、做好顶层设计。由政府站在一定高度和远度上制定平台建设标准,提出上层平台与现有各级平台在技术和管理上实现对接与互通的建设方案,力争将“大仪”共享平台建设成为天津市同类平台的典范、共享中心。面向全国开展服务,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2、平台建设应由政府组织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事业单位的广泛参与合作。政府组织引导”决定了该平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服务型、非盈利或微利性质决定了该平台的社会公益性。平台建设初期“大仪”网络平台建设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网络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网络管理可以通过设置专人,或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网络服务公司进行;出台政策,协调指导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单位参与或将已有各级网络对接。高校院所与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形成信息对称。
3、政府组建管理小组,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及平台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源拓展与资源共享协商、平台标准、管理标准制定、线上展示和线下讲座、内容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平台建设的具体范围,可参考天津市科委的平台并按照南开区的具体指导政策、特色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对象精简实用。
4、适时组织大型仪器设备公开讲座和技能培训,让潜在用户体验到政府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投入和支持,认识共享平台对协同创新、科技进步的作用。
(二)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建立综合服务共享体系
政府应细化平台建设政策和技术指导文件,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大仪”开放共享系统的建设力度。一是建立以校、所级平台为主,学科、科室平台为辅的大型仪器共享服务体系,形成对内、外开放共享的良好环境。二是整合各高校、研究所、课题组的大型仪器信息资源,通过平台对接,构建面向社会服务的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三)建立“大仪”网络平台汇编目录和使用档案管理
对驻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大型仪器设备特种仪器设备,进行更深更细化的调研,拓展可共享的资源;可按照仪器设备的单位、用途、国别、购置年代、价格以及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生物、化工、卫生医疗仪器等大类或自编类别等增设“大仪”分类,以利于用户检索、设备信息了解和预约登记。
公众技术服务平台,初期建设应具备以下功能:如机构注册及信息填报,用户分级权限设计,相关信息发布与检索导航(包括仪器设备及功能、开放时间、专家或检测人员、服务管理方式等),在线或离线咨询、预约处理和信息反馈,服务管理统计与分析,并根据平台运行状态和需求变化进行定期调整。
政府在出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标准的仪器分类部分文件时,可以参考或按照目前的国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编码表归类展开(详见附件三)。
(四)发挥网络平台的功能和中介优势
应逐渐赋予“大仪”网络平台更多功能,如设置利用仪器设备进行科研需求服务类版块,适时推出仪器设备共享中介的收费管理机制以及建立政府主导的中介服务公司,利用经济手段带动和强化管理,有利于调动仪器设备所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将“大仪”网络平台逐渐将其建设成科研中介服务平台,在更多方面体现其价值。
(五)建立激励运行机制
1、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激励运行政策,对使用效率高、利用率高的“大仪”单位和个人,利用“大仪”平台解决创新研发等实际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提高“大仪”平台使用效率。
2、建立相应的服务保障措施,适当条件下引入市场机制,比如大型仪器使用损耗商业保险等,为平台建设创新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注释:
1、“大仪”:
大型仪器设备。本文的大型仪器设备指价值在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南开区省部级重点高校:
包括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四所大学。
3、南开区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政策:
①整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资源。建立项目库、专家库、信息库和项目定期发布制度;支持院所开发重点新产品和杀手锏产品,经认定为天津市重点新产品和杀手锏产品的,享受相关政策;鼓励高校院所申报南开区科技奖,对获奖项目承担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②搭建高校院所资源社会化共享平台。鼓励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开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根据服务企业情况,给予不超过服务费50%,最高50万元的市、区两级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