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战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律师业在社会矛盾的缓和、公民个体权利的维护以及社会法治的传播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区律师业在队伍建设、业务拓展、职能作用发挥及行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广大律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中做出了积极奉献。今年3月,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围绕“助推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双周协商会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区律师服务业发展现状和目前存在的困难,听取律师事务所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区律师服务业发展的基本现状
(一)律师所和律师稳步增长。2005年全区有律师事务所37家,执业律师230余人;至2013年律师事务所发展到97家,执业律师962人,律师人数以每年13%的比例递增。其中,博士学历11人,硕士学历160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584人,双学士学历9人,本科以上学历律师占律师总数的92%。
(二)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宽。2008至2013年,我区律师所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6871件,其中刑事案件4459件,民商事案件17678件,行政案件241件,经济案件2186件,非诉案件2307件。从案件类型看,虽然仍以刑事和民事案件为主,但非诉讼业务发展势头较快,并逐渐参与政府涉法涉诉信访、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担任企业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
(三)律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近年来,我区律师(所)以法律宣传者、矛盾调处者和法律援助者的身份,深入社区,协助街道社区依法管理居民事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三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起,为168个社区的数千名居民举办法律讲座,解答法律咨询7900余件,不仅弘扬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效率精神,而且促进了公民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养的提高。有13名律师参与市信访值班接待,为信访群众进行释法解惑,为有关部门提供解决信访问题的法律意见建议,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民主法制化水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律师行业形象不断提升。广大律师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等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加义务献血,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例如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全区律师共为灾区捐款18.5万元。此外,我区律师现有市人大代表1人,区人大代表3人,区政协委员7人,他们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活跃在参政议政舞台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加强。近年来,我区根据律师业发展需要,在律师所建立基层党组织,组织并指导全区律师所党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有律师联合党支部6个,律师事务所独立党支部27个,律师党员301人,占律师总数的30%。全区党员律师在律师队伍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要政治思想学习活动,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六)律师行业经济效益日益凸显。2008—2013年五年间,我区律师业务收入累计达到9.28亿元,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虽然我区律师服务业总体发展状况良好,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区律师业还存在多方面的困难与问题:一是扶持发展包括律师业在内的中介服务业已经纳入我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范畴中,但是目前来看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我区律师业与其他区相比,没有尝到先行先试的甜头;二是目前的税费征收政策不利于律师业健康发展,2013年受营改增税制改革影响,律师行业收入为近6年来最低;三是律师事务所协助企事业法人单位规范经营、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畅通;四是与当前增长趋势明显的政府法律需求相比,我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覆盖面还不够宽,购买法律服务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律师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六是部分律师事务所还存在内部管理松散、律所文化欠缺等问题,制约了我区律师服务业向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二、助推我区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加快推进律师行业发展,不仅是优化我区产业结构、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进程、强化依法执政,维护司法公正、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
《南开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南政发【2010】33号)在“重点发展行业”中明确,要“以发展科技服务、法律仲裁、会计税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等行业为重点,构建现代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律师市场,拓展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领域”。现在试点工作已近四年,我们要充分利用今后一年多的时间,最大限度的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一是研究制定《南开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投融资渠道、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二是区政府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律师业实际和特点的合理税负和税务征收方式,先于其他区县出台相应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返点力度,将税制改革的不利影响转变为重大发展先机;三是立足我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推进会计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金融中介、人力中介、广告代理等行业的发展,形成运作规范、收费合理、覆盖面广的中介服务体系;四是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培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中介服务业发展集聚区,使中介服务业成为南开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引擎。
(二)进一步搭建沟通合作平台,拓宽律师服务渠道
充分利用我区法律资源众多、律师业发展基础雄厚等优势,积极为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律师服务搭建沟通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宽律师服务渠道,推动市场经济良好运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一是鼓励企事业法人单位聘请我区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通过给予相应优惠政策,促使律师事务所能长期持久的协助并推进政府机关及企事业法人单位依法行政。积极引导律师对区政府相关部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审查修改法律文书,排除法律障碍和瑕疵,确保招商项目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运作。二是充分发挥律师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优势,鼓励律师在为投资商担任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的同时,积极介绍我区的投资优惠政策,并及时发现、收集、上报项目信息,为政府部门拓宽招商渠道、扩大引资成果提供信息服务,达到双赢的目的。三是区政府相关部门定期举办“法律服务与企业对接”活动,搭建两者之间的服务交流平台,或在全区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组织优秀律师对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送法进企业,提高企业遵纪守法和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
(三)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一是搭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对接平台。建议由司法局负责,根据区政府各部门的需求建立律师专家库,从中遴选专业律师承接服务内容,变政府各部门零散购买为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来购买法律服务,并形成律师参与法律服务的有效机制;二是建立资质审核制度和公开选聘机制。明确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资格要求,对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加以一定的条件限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打破地域限制、面向社会公开、统一选聘;三是明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目录,可以包括对政府在对外交往、重大经济项目谈判、重大招商引资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协助政府处理和化解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信访接待、信访案件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等方面,并根据需要逐步拓宽购买服务的领域,确定定向法律服务项目;四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把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续聘考核结合起来,必要时可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方式;五是政府将购买法律服务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社区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必要补贴,确保律师在履职尽责后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从而调动律师承接法律保障职能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做大做强律师服务业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营造律师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律师所来南开落户发展,形成聚集效应,把南开打造成律师业发展的新高地。一是选址设立第二律师大厦,即以律师为主的现代法律服务业集中的大厦,其中可以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一条龙服务完全可以在大厦内完成,律师协会、鉴定协会等监管机构同驻大厦,贴近监管、贴近投诉;二是成立天津市律师协会南开分会,进一步密切与各律师所联系,畅通信息,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法律赋予律师在会见、阅卷、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在全市率先做出表率,区政府及各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律师凭借有效证件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信,可以查询、复印各种工商、税务、婚姻登记、房屋登记以及金融资产等信息,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环境;四是推动业内广泛交流协作,加强律师专业技能培训,适时组织律师参加外部学习交流活动,推动南开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