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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综合效能的几点建议
来源:      时间:2013-11-01 10:34:00

南开区政协社法委

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推动之年,也是法治南开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之年。为贯彻韩宏范书记提出的“把法治南开融入‘科技南开’、‘美丽南开’建设进程”的要求,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就“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综合效能”进行专题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到,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服务塑形象,以和谐保稳定,以有为争有位,不断强化职能建设,全区法律服务综合效能得到大幅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在创新中发展。创造了“居民自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南开普惠民生”等经验在全国推广,并获得首批全国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区县等多项荣誉称号。今年又开展了以“人人学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法治大讲堂普法系列民心工程,营造了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了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是法律服务业在发展中壮大。我区现有律师事务所89家,每年纳税1600余万元以上,占全市的1/4,建成全市首个律师大厦,执业律师885人,占全市的1/5,他们定期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咨询工作,妥善化解来访群众涉法问题;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位于全市各区县前列,主动为区域拆迁拆违,廉租住房、公租住房摇号现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深入民心,打造了具有南开特色的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在改革中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稳步推进,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治安“桥头堡”;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建立了“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以公检法司互相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并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每年调处民间矛盾纠纷2000余件,成功率超过98%;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强化,实施了“八个一”春雨矫正计划和“五扶一促”工作模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实际困难,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总的看来,我区在发挥法律服务综合效能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但与“把法治南开融入‘科技南开’、‘美丽南开’建设”的要求相比,基层司法服务资源的整体效能还需进一步挖掘,律师业和公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还需进一步引导;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文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

为此,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服务资源

充分发挥公、检、法、司下设街道社区的法律服务平台作用。遵循法律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这一基本方向,公、检、法、司分别在街道社区增建了警务室、驻街检察室、社区法庭、司法所,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会综治信访稳定工作,方便群众,减少资源浪费,急需整合现有驻街司法资源。为此建议由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派员一至若干名(视工作需要定员)组成驻街司法联合办公室,其组织形式为联合办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这既方便群众及时排解矛盾,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又有效的防止各部门相互推诿,致群众诉讼无门,滋生社会不安定因素,让法律服务于街道基层更加名副其实。既可减少政府不必要的重复投资,节约资源,又可使各司法部门下设于街道社区的法律服务机构组成模式更加规范,更能提高法律服务的效能。

(二)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便捷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窗口”建设。不管是公证服务、人民调解还是法律援助工作,都应将接待窗口建在方便群众,特别是要方便老、弱、病、残等群体的位置和楼层,并设置专椅、休息区、饮水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前来咨询、办事。

二是积极推进热线电话和法律服务信息平台的使用。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应用功能,做好援助公开、法制宣传、网上咨询申请受理等工作,逐步实现办公信息化、办公无纸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便捷化,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的优质化建设

一是加强对律师队伍的“引导”。一方面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范指导,指导律师事务所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保证、受益分配等为重点,不断细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强化律师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主导地位,完善行业组织规范,健全律师业务指导体系、行规体系和惩戒体系等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对律师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如财税财政奖励等,创造宽松的环境、吸收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到我区注册,引导他们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奉献,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依法公平、公正地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广泛的、优质的“零距离”服务,激发律师发展的活力,引导律师行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业方向发展。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可根据案件性质降低援助门槛,将新的工作站和联络点设在矛盾多发和诉求集中的地方,利用法律援助流动车,深入开展“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实现“哪里需要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就出现在哪里”的承诺;建立健全法援案件跟踪、旁听、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法援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审查、质量回访和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办理程序,简化手续、公布监督电话、不定期采取征求受援人意见、审查卷宗、回访的方式,加强对办案过程和案件质量的监督,杜绝有偿办案。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全体公证、律师、法律工作者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一律实行上门服务;对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主动派员现场服务,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发挥“大调解”优势

一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化、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物业管理、超市交易等多个新型调委会,建议在五金城、科技园、工业园等专业市场设立行业调解协会,在处理全区性的重大事项中成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切实抓好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调解工作的全覆盖;做好人民调解的宣传普及,扩大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创新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诉前联合调解中心,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救济途径;加大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把熟悉基层情况、懂得法律知识、会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人员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去,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

二是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以及检察院刑事、民事部分和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整合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和风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特有优势。

(五)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打造法治南开建设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全区各单位现有的一切宣传平台资源,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可能拨划一些场地,建立法律知识长廊、法律文化广场;在南开有线电视台和《南开时讯》开辟“法治南开”专栏,积极营造法治南开的浓厚氛围。

二是夯实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基础。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依法治区工作之首,建议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观摩法院庭审活动二至三次,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在中小学建立每年度聘请司法部门的专业人员担任法治宣传辅导员的制度,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六)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培训,除由专业人员在学校教室讲授外,还可将课堂延伸至街道里巷、社区广场或办案现场,通过以案讲法、现场观摩、模拟演练、以老带新等方式进行培训;在培训内容上,除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应对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归纳总结能力、妥善处理矛盾的能力、调解技巧的运用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训。此外还应在时间、经费等方面,对在职人员参加业余学习给予鼓励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这支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激励、经济激励、心理激励等方面的杠杆作用,激发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即在领导干部配备、司法科所长待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法律工作者政治回报;在保障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律工作者待遇,完善考核奖励机制;通过营造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大力宣传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广大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自豪感和事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