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启动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现就推荐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名项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名采用先推荐再遴选的方式实施。推荐工作按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现行渠道进行,由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各提名单位进行推荐。
二、推荐项目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推荐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特等奖。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程序
1.提名书填写。各申报单位需按照《提名书模板》(附件2)填写《提名书》,并准备答辩材料。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推荐前,还应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2.候选者单位公示。推荐项目(人选)由区科技局报送市科技局前需在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完成公示,公示内容按照《提名书模板》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的,方可推荐。
3.审核推荐。公示完毕后,需由区科技局统一报送《拟推荐项目信息表》(附件3)《提名书》《公示信息表》(附件4)及答辩材料至市科技局。
(二)组织遴选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人选)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拟提名项目(人选),并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科技奖励平台在线填报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1日前,请各申报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拟推荐项目信息表》至南开区科技局政务邮箱nkqkjj_cyfzk@tj.gov.cn;
2024年1月3日12:00前,请各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局报送一份纸质版《提名书》、答辩材料(电子版)、公示证明(电子版)、《公示信息表》(电子版);
2024年1月6日—10日,市科技局组织遴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定拟提名项目(人选)后进行公示;
2024年1月11日—17日,拟提名项目(人选)填报系统,并从系统导出纸质版提名书后完成签字盖章报送至区科技局;
2024年1月18日17:00前,由区科技局统一报送纸质版提名材料至市科技局。
五、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材料请完成所有签字盖章。
1.提名书:包括纸质版原件1份,PDF格式电子版(含签字盖章页)。
2.答辩材料:包括PPT视频版及PPT版;视频版wmv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时长不超过5分钟;PPT版不应加入配音,不自动播放。
3.公示证明:包含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网络截图或照片),每个项目限1个文件,PDF格式。
4.公示信息表:电子版,WORD格式。
六、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咨询电话:022-58832903,022-58832935,022-58832951
2.区科技局产业科:李琦,87875858
工作邮箱:nkqkjj_cyfzk@tj.gov.cn
报送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825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提名书模版
3.拟推荐项目信息表
4.公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