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类技术合同认定
1.国家科技部统一监制的示范文本或符合《合同法》的其他中文文本(如无中文合同需要提供与原合同内容一致的翻译文本)(原件3份);
2. 《技术合同技术收入核定表》(原件3份,不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和不提取奖酬金的此表可不提供);
3. 《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表》(原件4份,不提取奖酬金的此表可不提供);
4. 与认定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认定实际需要可以让申请方提供,包括: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提交法人代表或组织负责人书面授权证明原件;技术合同标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技术合同标的设计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提交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个人转让技术需要提交非职务发明证书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
5. 申请方承诺书。
二、技术进口类合同认定
1. 国家科技部统一监制的示范文本或符合《合同法》的其他中文文本(如无中文合同需要提供与原合同内容一致的翻译文本)(3份);
2. 《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1份);
3. 《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1份);
4. 《技术合同技术收入核定表》(3份)(限技术开发类合同提供);
5. 与认定合同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认定实际需要可以让申请方提供,包括: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提交法人代表或组织负责人书面授权证明原件;技术合同标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应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技术合同标的设计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提交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个人转让技术需要提交非职务发明证书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
6. 申请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