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发[2021] 16号
南开区关爱特困供养老年人工作举措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115号)和《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津民发[2017] 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救助供养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特困供养老年人救助供养工作精准化水平,切实做好保障关爱服务,加快建立完善特困供养老年人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让特困供养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如下举措:
一、严格签订完善特困供养协议。
按照上级要求指导督促街道居委会、供养服务机构、监护人等与特困供养老年人签订供养协议,同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职责,区民政局采取不定期方式抽查各方履职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二、建立健全供养特困人员探视机制。
完善特困供养老年人探访巡视制度,同时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将责任层层压实压紧,有序组织实施。区民政局、供养工作干部、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网格员、对特困供养老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上门探访,查看特困供养人员的住房、吃穿、身体状况和生活环境,以及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掌握基本生活状况、身体状况和照料护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建立定期走访台账。
三、强化特困供养工作督查指导。
区民政局不定期到社区、供养服务机构对特困老人供养工作进行检查。对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要以户户入户见面的方式开展拉网式走访排查,对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生活质量进行调查,了解监护人履行责任的情况,并提醒监护人做好防火、用电等安全防范,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使特困供养老人的生活卫生质量大大提升。确保特困老人生活得到充分保障,杜绝虐老事件。
四、开展上门探视服务送温暖。
区民政局供养工作干部、社区网格员对一些特殊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心理不正常和疫情特殊时期对特困老人进行上门探视送关爱服务,在传统的“早看窗帘晚看灯”的基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对困难老人生活状态进行实时监护,给老人送生活物资、进行心理慰籍等,将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送到困难老人身边。
五、不断提升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集中供养机构要不断的探索改进管理运营方式,健全困难老人供养机制,使每位困难老人从内心感受到温暖,让老人们“进得来、安心住”,为他们提供温馨、舒适、安全的养老环境。
六、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
区民政局配合各街道对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家庭,根据个人所需进行适老化改造,保障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家庭环境安全、舒适,极大限度的降低意外伤害的风险。
七、配置远程监护设施和可穿戴设备。
根据需求为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家庭安装远红外报警装置、烟感报警器,配置智能床垫等监护设备。对困难老人实施全天候监护,以智能化、信息化技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应养尽养。
区民政局、各街道、居委会要及时了解特困老人生活情况,做好各项政策、制度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纳入政策保障,做到“应养尽养、应兜尽兜、应救尽救”,确保扶贫路上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特困供养老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
南开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