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全宗介绍
来源:南开区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3-10-09 15:25:00
历史概况;
1949年1月15日天津市解放,成立第十一区人民政府,内设民政股,同年6月被撤销。1950年4月,恢复民政股。1951年4月改称民政科,下设优抚、社救、婚姻、建政、农田股。1968年1月28日,成立区革命委员会,民政科被撤销,民政工作先后归属综合计划局和街道组。1971年2月设立民政组,隶属区革委会人保组。1973年5月改属区革委会办公室。1979年7月改为区革委会直属科。1984年12月17日,民政科与街道办公室合并,改称民政办公室。
民政机构几经调整,其职责在各个历史时期因政治经济状况的不同又有所增减。但作为民政的基本任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社会救济、婚姻管理、行政区划、福利生产等工作一直延续至今。70年代承担过民族、宗教、侨务工作。1974年开始相继增加了殡葬管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全宗档案介绍:
1985年前我局先后为区政府民政科、民政办,未独立建局,因此只具有文书档案。文书档案按照国家档案法的规定,采用年度分类,按永久、长期、短期三条编排列。其中主要包括:婚姻,优抚、救济统计报表、年度及各工作计划总结、 科务会记录、 重要的请示批复及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