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0日14时10分许,位于南开区南泥湾路6号津美斯(天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攀爬人字梯时突发晕厥,导致从人字梯上摔落,造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区政府批示同意,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南开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以及相关专家参加的津美斯(天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4·30”员工受伤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等方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2023年8月30日,区政府作出同意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在门户网站对该起事故认定意见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
经我局申请,现市应急管理局同意对该起生产安全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特此公开。
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