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位职能 | 机构设置 | 法律法规 | 政务公开 | 专题新闻 
灾害信息员主要职责
来源:      时间:2021-09-26 11:24:50

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

一是规范灾情统计报送。灾情统计报送是灾害信息员的主要职责。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及时掌握灾情,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灾情管理部门。

二是规范灾情台账管理。灾情台账是实施灾后救助的主要依据,各级灾害信息员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和房屋倒塌情况,应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加强台账管理。灾害信息员应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规定格式和要素填报各项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有具体死亡失踪原因描述)、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

三是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报送。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是指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各种紧急征兆信息。主要包括堤防涵闸、塘堰、水库、大坝等工程险情以及可能发生江河水、山洪、渍涝等洪涝灾害,地震、崩塌、滑坡、滚石、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沙土液化、雪崩等地震地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隐患信息。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处置流程。确保一日发现紧急征兆,灾害信息员能够立即向街镇公共安全科报告情况,并协助街镇组织受威胁人员避灾避险;视情设置安全警示、路障等,通过电话、文字、图片、语音、微视频等方式报送信息。对于街镇无法自行解决的,将情况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核实信息转移相关人员并按照部门职责转交同级水务、气象、规自等部门联动处理。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隐私声明   网站建议
主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40001 津ICP备1200597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8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