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南开区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南开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参照制定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12月6日
(联系人:岳大庆;联系电话:58578688)
南开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做出专题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对安全生产不过问、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底数不清、风险不清、措施不清、隐患不清,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管理措施不力,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时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未能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3.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实现全覆盖;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的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法纪意识缺失,麻木不仁,冒险蛮干,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不健全,隐患排查随意随性,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未产生应有效果。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不积极,纳入后不上报,上报后问题表面化、蜻蜓点水、不痛不痒。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未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违法违规企业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1.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不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未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摸底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实施分级管控;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问题。
3.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
4.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5.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不落实,未制定和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今年历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彻底问题。
(三)其它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燃气使用单位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问题;公交、轨道交通、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建设施工方面: 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4.燃气方面:重点整治燃气管线(供应站点)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燃气站无证经营、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使用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5.特种设备方面:以供热锅炉、起重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为重点,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等情况。重点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和充装超期、报废气瓶问题。
6. 有限空间、涉爆粉尘、仓储物流方面:按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深入排查安全设施的运转、外包单位施工作业、储存单元安全管理、除尘系统运行、危险作业审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整治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资格;未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未进行危险作业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不符合“三同时”相关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对承租方或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审查;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定期检查承租方或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仓储企业未做到库存清单与实际一致,每个库房未明确安全责任人,超量、超防火等级储存问题。
此外,铁路、商业、旅游、教育、卫生、体育、民爆物品、电力、民政以及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和场所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检验标准,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挂帅,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加,分片包干、各负其责;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开辟“曝光台”,组织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集中整治行动,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公开一批惩治违法结果。
(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专项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资金来源、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验收,并于2020 年2 月20 日前全部完成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集中整治情况要按时上报主管部门,重大问题立即上报。
(四)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各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隐患集中整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等进行明查暗访。要坚持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确保现场治理到位;较大隐患限期整改,确保按时清理到位;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反弹隐患持续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到位。要做到指导协调、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执法检查要始终坚持铁齿铜牙、铁面执法、铁腕整治,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梳理、分析前期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对安全风险大、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单位,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彻底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
(五)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意识淡漠,组织不力,检查企事业单位、领导分片包保检查、处罚、采取暂时停产停业、关闭取缔、曝光等工作滞后的,将公开通报、点名批评;对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约谈并通报;对由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9 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评。
(六)开展专业检查推动。市安委会将组成16个专业检查推动工作组,自2019年12月中旬开始,采取驻区、暗查暗访等方式对我区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集中整治安排部署、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同时,对我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推动。
(七)成立区级领导分片包保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好我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我区27位区领导将成立分片包保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包片的街道、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街道、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所辖的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请各单位尽快拿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实施;请各单位于2020 年2月19日前上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27日前上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nkaw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