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安委会关于开展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6·27”铁路天津南站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推进区安委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市安委会文件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8月底,在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明确的9类场所、9类突出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全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安排,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以“6·27”铁路天津南站火灾事故为戒为训,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守好“护城河”,筑牢“天津卫”,为迎接建国70周年大庆保驾护航。
二、整治范围
(一)交通枢纽:地铁、公交场站,游船码头,桥下空间等场所设施;
(二)大型城市综合体: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建筑及大型商贸市场。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9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落实措施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前)。组织对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部署要求,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前)。按照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分区域、分行业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集中查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四)隐患清零阶段(8月31日前)。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不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依法履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理;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函告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单位,一律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范畴进行公布。8月底,市、区两级安委会将成立检查组,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排查整治后消防等隐患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一律依法采取关停、查封措施;对存在重大风险又无法停业的部门,一律责成所属单位落实严盯死守、实名看护措施。通过依法治理,切实做到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消防等“隐患清零见底”。
四、整治重点
(一)交通枢纽:各类强弱电电气设备及配电、用电设备,是否存在违章敷设;是否定期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候车大厅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各立交桥下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堆放可燃杂物行为;各单位员工是否具备应急处置及引导疏散能力;租住商户员工是否具备消防知识及参加应急演练;其他容易引发火灾并造成事故蔓延的重点部位。
(二)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违规用火、用电现象;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检验维修;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器材是否按照标准配备;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双人24小时持证上岗;单位员工是否具备应急处置及引导疏散能力;租住商户员工是否具备消防知识及参加应急演练;其他容易引发火灾并造成事故蔓延的重点部位。
(三)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临时消防水源和应急照明等;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审批手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临时施工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其他容易引发火灾并造成事故蔓延的重点部位。
五、整治措施
(一)压实管理责任。明确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二)自主公开承诺。结合区安委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行动,督促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四)清理违规存放。交通枢纽内部,大型城市综合体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商场市场、桥下空间、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五)打通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宾馆酒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六)加强设施维护。自动消防设施应委托符合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七)实施智能管控。推广在使用燃气的部位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在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厨房设置灶台自动灭火装置等智能化自动化的火灾预警和处置系统。
(八)强化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集中组织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逐级、分类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九)实施综合整治。集中约谈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利用媒体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集中曝光。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
六、任务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如下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整治:
(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街域内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隐患。
(二)交警南开支队:充分发挥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牵头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交通枢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区域内的公交场站、运营车辆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约谈各大交通枢纽及相关国有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推动指导相关企业、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系统内部摸排,同时还要督促交通运输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按照时间节点,将交通运输单位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等情况汇总后书面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全区范围内大型城市综合体进行排查摸底。集中约谈培训大型城市综合体及大型商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推动指导相关企业、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系统内部摸排。督促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并按照时间节点,将大型城市综合体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等情况汇总后书面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体育局对下属的包含体育场馆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进行重点指导。区国资委对下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经营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进行重点指导。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排查整治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区住建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开复工质量安全隐患自查排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加强对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培训,加大对施工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充分发挥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作用。
(五)公安南开分局: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管辖分工,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督改火灾隐患。
(六)区城管委:在职责范围内牵头组织城市桥梁桥下空间、隧道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区消防应急救援支队:负责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提请属地政府挂牌督办。同时,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熟悉演练,如遇火灾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灭火救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认清南开区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此次部署的两类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全盘融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整体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原则,将开展整治行动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把自我评估贯穿始终、把排查隐患贯穿始终、把落实整改贯穿始终、把督导问效贯穿始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抓出应有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部门要结合区安委会部署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监管合力。
(三)落实严管措施。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原则,持续下狠劲、动真格、用严法,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并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坚决以“青面獠牙、铁齿钢牙”对待隐患问题,斗争精神要足,敢于动真碰硬,杜绝监管好人主义,防止执法宽松疲软,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态度在全市形成力度空前、措施空前的高压态势,隐患不清零不收兵、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四)严格督导问责。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市、区两级安委会将成立督导组,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通报,并将整体工作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交通枢纽、大型城市综合体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我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报送;区运管所、区商务局要于7月22日前将相关单位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等情况汇总后书面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各相关单位于7月22日前报送相应数据表格(附件1、2、3、4、5、6)及当月工作小结;8月19日报送整体数据表格(附件1、2、3、4、5、6)及工作总结。报送邮箱:ffxydq@sina.com。
附件:1.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区安委办)
2.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交警南开支队)
3.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区商务局)
4.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区住建委)
5.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其他相关行业部门:各委办局)
6.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相关单位:各集团、公司)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王毅,联系电话:27631552)
(此件主动公开)